B4:视点总第5245期 >2022-04-14编印

法院公告栏
刊发日期:2022-04-14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刘鸿宾:本院受理原告刘羿涵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鹿邑县人民法院

毛凤权:本院受理原告吴天波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长期在外,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权利义务通知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

姚其周、谭云香:本院受理原告安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长期在外,无法与你们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权利义务通知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

李名怡:本院受理原告胡立信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长期在外,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权利义务通知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

商新福:本院受理原告闫文岭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等法律手续。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次日起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馆陶县人民法院

胡爱莲、李牡丹、北京通湖达际家具有限公司、北京通湖洲洲家具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许先华诉你四被告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传票、廉政监督卡、司法公开告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香河县人民法院

闵星:本院受理原告郭博博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外出地址不详无法联系,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举证期限过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16日内。本院定于2022年6月7日9时在夏邑县人民法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南省夏邑县人民法院

王永峰:本院受理原告谢永利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外出地址不详无法联系,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举证期限过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16日内。本院定于2022年6月7日10时30分在夏邑县人民法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南省夏邑县人民法院

孙中心、陈刘芳:本院受理原告苑红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1)豫1602民初7810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状副本。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范龙华:本院受理原告罗中友诉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1)豫1602民初9079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状副本。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张文付:本院受理原告杨振峰诉你与陈俊川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向你方送达诉讼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15日内,并定于2022年6月7日上午10时30分在界首市人民法院胡集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安徽省界首市人民法院

丁梅:本院受理原告柳西飞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向你方送达诉讼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15日内,并定于2022年6月7日上午9时30分在界首市人民法院胡集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安徽省界首市人民法院

刘成凯:本院受理原告鱼聪莲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权利义务须知、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期满后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30分在本院9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王飞:本院受理原告唐兴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法院

何华兵:本院受理原告杨鹏飞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川2021民初27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限被告何华兵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杨鹏飞借款本金13900元及利息(以13900元为基数,自2020年5月27日起按合同成立时即2020年5月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至实际还清借款之日止)。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四川省安岳县人民法院

强制清算公告

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根据淮安市淮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申请,分别于2022年3月28日裁定受理淮安市淮阴东鑫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淮安市淮阴区苏兴财务服务有限公司、淮安市梦昊天商贸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裁定受理淮安市淮阴区绿源生猪养殖有限公司、淮安市淮阴区浩淼商贸有限公司、淮安市横欣水泥制品有限公司、淮安远帆劳务有限公司、淮安市金航商贸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裁定受理淮安市百香缘馅料有限公司、淮安锐安商贸有限公司等共计十家公司强制清算,并于2022年3月30日指定江苏瀛广达律师事务所为清算组。清算组成员为路丹、王嘉瑞、彭伟、姜熙龙,其中路丹担任清算组负责人。上述十公司债权人应当于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联系人:王律师,电话:15952302250,地址:淮安市通源路1号维也纳酒店7层江苏瀛广达律师事务所),书面说明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上述十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应当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特此公告。

河南省通许县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通许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5月17日10时至2022年5月18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通许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被执行人李变英经营的通许县竖岗镇惠亿家生活超市的货架及设备等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特此公告。

关于退还环县习仲勋红军小学

新建水冲厕所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的公示

工程名称:环县习仲勋红军小学新建水冲厕所项目。竣工时间:2021年12月31日。建设单位:环县习仲勋红军小学。施工单位:甘肃恒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环县习仲勋红军小学新建水冲厕所项目已于2021年12月31日竣工验收,为保证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支付到位,根据《庆阳市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对该工程项目工资支付情况进行公示。如发现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请及时向甘肃恒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举报投诉。如不存在拖欠工资问题,我们根据规定程序申请退还保证金。联系电话:13269540000。公示期:2022年4月14日----2022年05月13日。

甘肃恒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遗  失  声  明

▲连山区锦郊街道永盛运输车队车号为辽PA8728(黄色)的营运证丢失,证号:葫10218622,声明作废。

▲陈伟车号为辽MQ7445(黄色)的道路运输证丢失,证号:铁字10019613号,声明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