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综合总第5240期 >2022-04-07编印

法院公告栏
刊发日期:2022-04-07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胡泽辉: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北石油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河北省任丘市人民法院

蒙娇娇:本院受理原告张兴久与被告蒙姣姣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判决:“被告蒙姣姣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偿还原告张兴久借款本金45900元,并从2022年2月1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利息至借款本金清偿之3日止。驳回原告张兴久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947.5元,公告费350元,由被告蒙姣姣负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黔0322民初763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楚米法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桐梓县人民法院

马帅:本院受理淮安君廷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诉你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须知、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嵇玉霞、洪素军、淮安市百裕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孙岚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须知、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2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陈虹芸:本院受理原告郑逸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812民初1246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李星宇:本院受理原告张玉霞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812民初975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陆银连:本院受理原告蒋云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812民初1171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淮安益百商贸经营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林秀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812民初1176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汪青云、张改:本院受理杭州至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2022)皖1523民初1128号案件,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00分在本院晓天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舒城县人民法院

耿正荣:本院受理刘茂奎与耿正荣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1126民初715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耿正荣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刘茂奎清偿借款22000元及利息(利息自2021年6月16日起按年利率3.85%计算至借款还清之日止)。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凤阳县人民法院

(2022)冀0731民特2号

本院于2022年3月28日立案受理申请人肖世兵申请宣告肖鑫失踪一案。申请人肖世兵称,肖鑫于2019年3月下落不明。下落不明人肖鑫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其联系方式。逾期不申报的,下落不明人肖鑫将被宣告失踪。凡知悉下落不明人肖鑫生存现状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将知悉的下落不明人肖鑫情况,向本院报告。特此公告。

河北省涿鹿县人民法院

王盼盼:本院受理原告山西鑫华鹏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诉你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权利义务须知、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期满后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30分在本院9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朱加平:本院受理原告陈姣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川1603民初11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法院

许枫:本院受理原告朱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6月7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马鞍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特此公告。

四川省仪陇县人民法院

唐安学:本院受理原告何莉与被告唐安学离婚纠纷一案(2022)川2021民初1648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驯龙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特此公告。

四川省安岳县人民法院

周雪:本院受理原告曹成林与你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冀0434民初201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你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曹成林借款6万元及利息51150元,并自2021年2月22日起至债务清偿完毕之日止以借款6万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5.4%计付原告利息。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三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魏县人民法院

高正伟:本院受理原告郭伟金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次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阿荣旗人民法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视为放弃相应权利。

内蒙古自治区阿荣旗人民法院

林素敏:本院受理原告姜传威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次日10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阿荣旗人民法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视为放弃相应权利。

内蒙古自治区阿荣旗人民法院

邵俊英:本院受理原告张玉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到。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巨日合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内蒙古自治区扎鲁特旗人民法院

杨峰臣:本院受理原告杨通军诉被告杨峰臣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即(2021)黔0602民初5120号案件。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坝黄人民法庭领取该判决书,逾期未领取则视为送达。该判决书主文为:由被告杨峰臣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杨通军20000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人民法院

贺敏:本院受理的原告袁珍贵、代贵平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判决书,公告期为30日。判决内容为:一、限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49800元及利息;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公告费合计1645元,由被告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四川省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四川省安岳县人民法院

宝鸡芮能亿家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西咸新区沣西新城金德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次日下午1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太华路法庭2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李元:本院受理原告西安路泰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太华路法庭2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马晓宇:本院受理原告西安路泰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次日上午10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太华路法庭2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