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综合总第5231期 >2022-03-24编印

黑龙江行政审批信用承诺制事项清单出炉
37项行政许可涉及公安、交通、市场监督、水利、教育等领域
刊发日期:2022-03-24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本报讯(记者 张楠 佟强)记者从黑龙江省政府获悉,为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黑龙江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黑龙江省行政审批信用承诺制事项清单(第一批)》的通知,37项行政许可实行行政审批承诺制,可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据了解,黑龙江省第一批行政审批信用承诺制事项清单内容涉及公安、交通、市场监督、水利、教育等领域37项行政许可,具体改革举措为采取告知承诺,制订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可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其中,对于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管理部门将开展“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同时,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另外,对于药品和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审批的事中事后监管方式,采取对以告知承诺方式取得资格认定的机构,加强对其承诺真实性的核查,发现虚假承诺或者承诺严重不实的要依法处理。同时,加强网络监测,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法查处,并向社会公开资格证书信息,加强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