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4:设计总第5227期 >2022-03-18编印

法院公告栏
刊发日期:2022-03-18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郝伟国、许桂萍:本院受理谷永建、孙红芹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须知、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2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马帅:本院受理陆仁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须知、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2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王宏清:本院受理张正帮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须知、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许凯、罗玉双:本院受理金剑海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须知、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2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张月萍:本院受理原告陈素珍与你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812民初1002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李君:本院受理原告刘桂春与被告李君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辽1381民初362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北票台吉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辽宁省北票市人民法院

王浩栋:本院受理原告金源与被告王浩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辽1381民初382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北票台吉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辽宁省北票市人民法院

张立军:本院受理原告郭殿山、刘玉琴与被告张立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辽1381民初380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北票台吉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辽宁省北票市人民法院

吕中哲:本院受理吕本成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河北省大城县人民法院

陶元木:本院受理原告汤庆标与你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皖0523民初24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各一份,上诉于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和县人民法院

郭云朝、邢台丰茂密封件有限公司:本院受理贾建敏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2022)冀0505民初91号民事裁定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提示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及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的15日和2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邢台市任泽区人民法院

柏朝友:原告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流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黔2324民初201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将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晴隆县人民法院

褚进银: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溪支公司诉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判决书(判决主文:一、被告褚进银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溪支公司支付赔偿款25515元;二、驳回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溪支公司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晓天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舒城县人民法院

冷佳明:本院受理原告刘琦诉你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被告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中心支公司赔偿原告刘琦315,723.75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内0721民初293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内蒙古自治区阿荣旗人民法院

武立朋:本院受理原告孟庆洪诉你和崔海燕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房寨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河北省馆陶县人民法院

王忠辛、陆伟兵:本院受理原告西安国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与王爱霞、温伟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本院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陕0102民初1077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毕传江:本院受理杨凯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逾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城南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蒙城县人民法院

卢加珍:本院受理龚光荣与卢加珍离婚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黔2328民初4399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

潘永华:本院受理韦荣齐与龚廷会、潘永华追偿权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黔2328民初3751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

贺得允:本院受理原告张文学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2年5月5日8时在柘城县人民法院慈圣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河南省柘城县人民法院

褚耕、褚增伟:本院受理原告秦杰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2年5月5日8时在柘城县人民法院慈圣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柘城县人民法院

李树铭、刘淑平:本院受理原告魏振刚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2年5月5日8时在柘城县人民法院慈圣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柘城县人民法院

吴玉春:本院受理原告刘淑艳与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辽1381民初323号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转普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及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5月6日9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辽宁省北票市人民法院

张兴:本院受理原告四川瑞地置业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川1325民初100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四川省西充县人民法院

申太林:本院受理原告江斌诉你租赁合同纠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白杨坪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湖北省恩施市人民法院

石志坚:本院受理原告徐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千人桥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 ,可自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舒城县人民法院

李春龙:本院受理原告潘跃生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千人桥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 ,可自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舒城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