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为优化市场环境,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更好地服务丽江经济社会发展,云南省丽江市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将围绕“1+X+9”(一个主会场、X个分会场,加9项配套活动),采取线上直播与线下宣传、执法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一系列宣传教育引导活动。
在玉河广场,发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产品质量法》《商标法》《食品安全法》《药品安全法》等法规和消费知识宣传资料;提供现场咨询,对消费者提出的消费维权知识进行解答;现场受理投诉和举报,现场展示假冒伪劣商品,提高消费者对假冒伪劣商品的辩识能力;现场提供珠宝、玉石、贵金属免费检测等业务。
在寨后市场、祥和商业广场、丽江古城退换货中心、健之佳药房太和路二分店、百岁坊银器四方街店、市移动公司营业厅、中石化香格里拉加油站等地设置分会场,聚焦食品安全,餐饮安全,药品安全,民生计量,珠宝玉石银饰品产品质量、价格、消费维权等民生关注领域,开展直播宣传活动。
开展一轮年主题宣传教育。结合“共促消费公平”年主题,开展“共促消费公平企业在行动”宣传动员。充分借助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介,广泛动员企业通过悬挂标语、电子屏播放宣传片等多种形式宣传好“共促消费公平”年主题,开展推行“线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活动宣传。
发布一期“十大消费典型案例”。收集整理2021年以来消费维权领域十个典型的行政处罚案例,在本地及省级媒体、公众号对全市消费维权典型案例进行宣传报道。
开展一轮“诚信经营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复核。组织一次对2021年获得“诚信经营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的复核,不通过的直接摘牌,取消其资格。
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消费领域执法打假活动。持续开展好“3·15”期间消费领域执法打假工作,积极解决群众关心的消费热点难点问题。扎实推进冬春季食品安全百日、打假护牌等专项行动,推动“诚信经营、放心消费”创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开展一次假冒伪劣商品销毁活动。组织对查获的假冒伪劣商品进行集中销毁处理。
组织一次“3·15”晚会集中收看。组织科室负责人以上人员集中收看2022年度“3·15”晚会,各成员单位自行组织收看。
开展一次知识问答活动。组织市场监管系统干部职工、企业、消费者积极参加《个人信息保护法》及消费维权线上知识问答活动。
开展一轮“科长大讲堂”普法活动。通过“科长大讲堂”,对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开展一轮普法活动,引领全市市场监管干部职工深化学习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全面提升执法办案能力,不断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变化,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开展一轮行政指导。围绕提升市场主体依法经营行动自觉履行主体责任能力,组织开展农贸市场计量工作行政指导会、涉旅商品零售店约谈会、“诚信经营放心消费”创建示范企业培训会等指导活动,倡导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守质量防线,诚实守信、依法经营,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丽 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