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晨光生物董事长卢庆国:
加强中试平台基地建设 发挥企业创新主体地位
□ 本报实习记者 闫 利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是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支撑。“十四五”规划中要求完善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促进各类创新要求向企业集聚,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明确了我国科技创新的重点和方向。
今年全国两会,全国人大代表、晨光生物董事长卢庆国就围绕科技创新带来了两项建议,分别是“关于发挥企业科技创新主体作用的建议”和“关于支持建立高水平中试基地,助推科技成果转化的建议”。
据统计,每年全球发明的新技术与新工艺中,70%以上来自于企业,国内的企业研发支出已占研发投入总量的70%以上,企业技术创新成果已占社会技术创新成果总量的70%以上。“但现实情况是国家科技资源分配的主导权在大学及科研院所中。许多科技项目从计划编制阶段便已打上‘印记’,科研平台的建设标准也多适用于大学及科研院所,企业参与、申请存在先天的不利条件。”卢庆国说道。
卢庆国认为,实现高质量发展和科技创新的推动落实,必须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而企业也迫切希望国家给予更多的政策支持。
面对国家科技资源分配问题,卢庆国建议,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大专项申报指南编制过程中,要切实关注企业关键技术需求,注重从各行业企业征集技术课题,并纳入指南规划。在项目分配方面向企业倾斜,提高企业牵头和参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大专项比例,对各行业内龙头企业在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国家科技奖励评审等方面向企业倾斜。通过这些举措,突出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鼓励企业更好发挥创新主体作用。
建设创新型国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是核心所在。国家或企业的各种研发计划都需要最终落在实处,如何将科研成果转化到生产,也是卢庆国关注的重点。
“科研成果转化到生产,一般是先在试验室取得科研成果,通过中试条件放大试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完善方案,再进一步应用到大生产上。”卢庆国表示,在这一过程中,中试是科研成果转化成生产力,进而实现工业化、商业化规模生产的非常重要且不可缺少的一环。
卢庆国介绍,目前,国内企业中只有部分科技型企业建有相应的中试平台,拥有专业的中试操作团队;而多数企业对中试条件不重视,国家没有专门支持中试条件建设的政策。国内大学、科研机构多数没有自己的中试车间,研发成果从试验室直接进入到生产,导致许多产学研项目合作失败。科研单位埋怨企业对科技成果的接受消化能力差,企业则认为科研单位的成果不能用,这又导致项目失败,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而少数拥有中试条件的科研机构,则因缺乏专业的中试人才等因素,导致中试设施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对此,卢庆国建议,国家科技部门要加大对中试平台基地建设的支持力度,在国家试验室等平台建设的条件中,突出中试条件的占比权重。在科技项目设置上,单列中试平台基地建设为支持对象,支持中试平台基地建设,助推科技成果转化。
企业除了在生产技术上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外,在经营方式上也有创新路径可循。农产品加工企业便可以通过“走出去”来实现发展。
卢庆国介绍,近些年,我国农业快速发展,涌现出了一批发展势头良好、在全球领先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其中有些企业以农产品为原料,对原料资源的依赖性强,但我国总体农业资源紧张,且劳动力成本快速上涨,与为农产品加工企业提供充足的资源和国家的粮食安全保障形成冲突。在此背景下,农产品加工企业“走出去”,在当地建工厂,利用当地的原料进行加工,既能缓解国内耕地压力,又能解决加工企业的农业资源不足问题,可谓一举多得。
不过,农产品加工企业“走出去”也面临着投资大、周期长、风险高等不利因素,为此,卢庆国建议,对“走出去”在国外建厂、购买土地发展种植加工的企业,政府可以按照投资规模给予一定比例的资金补贴支持、政策性支持的财产保险,降低企业的投资风险。
全国人大代表、重庆璞雨为科技创新中心执行董事高钰:
加快数字孪生技术在我国工业领域应用
□ 本报实习记者 暴梦川
数字孪生是后信息时代承接数字时代的重要数字技术之一,该技术充分利用物理模型、传感器更新、运行历史等数据,集成多学科、多物理量、多尺度、多概率的仿真过程,在虚拟空间中完成映射,从而反映相对应的实体装备的全生命周期过程。
全国人大代表、重庆璞雨为科技创新中心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高钰表示,数字孪生技术作为解决智能制造信息物理融合难题和践行智能制造理念的关键技术,在智能研发、智能生产、智能管理、智能服务、产业链协同等领域的广泛应用,对于推动工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让数字孪生技术能更好地在我国工业领域得到应用,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创新,推动我国工业转型升级。今年两会,高钰带来了关于加快数字孪生技术在工业领域中应用的建议。
高钰分析认为,在产业实践方面,我国部分领先工业企业也开始开展数字孪生技术应用探索,但总体来看,数字孪生当前的企业级应用还不多,还没有形成体系化、规模化的应用场景。
“特别是目前在数字孪生相关核心软硬件系统技术上,我国企业与国外主导企业相比差距还很大,严重制约了我国数字孪生技术的推广应用速度与效果。”高钰表示。
如何在工业领域更好地应用数字孪生技术?对此,高钰建议:
一是要加快工业数字孪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突破。建议制定数字基建环境下的分类产业数字化提升政策细则,针对工业数字孪生技术体系建构所需的数字支撑技术、数字线程技术、数字孪生体技术、人机交互技术等基础与核心技术,制定工业数字孪生共性技术开发路线图。鼓励重点科研机构与优势企业联合研发攻关,发起重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工程,集成重点科研机构基础技术支撑作用与优势工业企业工程开发能力,快速、有序地实现工业领域数字孪生关键核心技术突破与优秀人才培养,支撑我国工业数字孪生技术体系自主化进程。
二是支持工业数字孪生技术应用示范与基础平台建设。首先,立足需求牵引和价值导向,分析梳理出需求急迫、基础具备、潜力巨大的重点行业或应用场景为突破口,集聚资源、分类建设工业数字孪生技术应用示范工程。通过政策性规划与市场化申报相结合,鼓励横向不同类型机构、纵向不同产业链环节的优势主体力量,协同合作共建工业数字孪生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孵化具备核心竞争力的数字孪生总集成总承包商,培育易复制可推广的数字孪生商业模式。其次,发挥各级政府与行业协会的引导作用,集中力量有计划地建设行业性或地域性的基础设施、数据共享、试验测试及分析咨询等公共服务平台,提升工业数字孪生技术应用效率。
三是加强工业数字孪生技术及应用标准与法规研究和制定。政府部门与行业协会应组织数字孪生技术创新与应用主体,持续开展工业数字孪生技术及应用标准布局论证,成立工业数字孪生技术及应用标准化研究机构,组建工业数字孪生技术发展与应用标准创新联盟。鼓励与支持我国工业数字孪生技术创新与应用主体,主导与参与数字孪生国际标准、国家行业标准的研制过程,推动工业数字孪生技术及应用领域基础共性标准、关键技术标准、工具平台标准等的研制及推广,力图在该领域形成规则制定权与国际话语权。在国家和行业层面,需要尽快研究与制定工业数字孪生相关法律法规,通过明确知识产权归属保障创新利益,通过强化法律规制降低恶意犯罪行为,通过规范安全管理体系预防监控风险,确保工业数字孪生技术有序、安全应用与发展。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常务副主席司马红:
培育“隐形冠军”企业 推动“中国制造”高质量发展
□ 本报实习记者 刘 元
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生力军,是扩大就业、改善民生、促进创业创新的重要力量,“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更是这一群体的领头羊。对此,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常务副主席司马红围绕培育更多“隐形冠军”企业以推动“中国制造”高质量发展等问题建言献策。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一流企业。2021年7月30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要求,要强化科技创新和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加强基础研究,推动应用研究,开展补链强链专项行动,加快解决“卡脖子”难题,发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7月底,重点培育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达到了4762家,各地培育“专精特新”企业超过4万家,入库培育的企业超过11万家;4700多家“小巨人”企业,平均拥有50项以上有效专利。
以5G为例,天眼查数据显示,目前我国5G相关企业超13.5万家,2021年新增注册企业9.7万家,增速219.4%。工信部部长肖亚庆在3月8日举行的全国两会“部长通道”上表示,目前我国已建成5G基站142.5万个,今年有望突破200万个。
肖亚庆介绍,2021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占中小企业的比例不高,但营收增速、利润率和发明专利成果占有量都分别达到了规上工业中小企业的2.2倍、1.4倍和3.4倍,这说明“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方向是非常正确的。
司马红在提案中指出,当前,“隐形冠军”企业与大企业共同构成中国经济强大韧性与国际竞争力的两大基石,也是我国补链强链、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的“螺丝钉”。“中国制造”迎来了转型升级的时代转折点,产业竞争力成为国家综合实力的具体体现,需要有竞争力的企业来实现。
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及未来制造业发展趋势,司马红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优化产业发展生态环境,培育更多的“隐形冠军”企业:
一是加大力度推进中小企业创新,突破“卡脖子”技术。优先围绕我国“卡脖子”技术、产业链上的关键核心技术、供应链的“七寸”环节,鼓励“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促进科研院所、高校与中小企业协同创新,加快实现创新成果的转化应用。
二是围绕绿色化、数字化发展方向,支持企业聚焦主业并实现突破。坚持绿色化、数字化发展趋势,聚焦主业发展,逐步赢取市场的绝对领导地位。通过参与国家、国际行业标准制定,设定行业标准和企业标杆,实现对客户、竞争对手及市场的引领。与现存的有国际竞争力的“隐形冠军”企业差异化发展,引导和支持中小企业长期专注研究与突破产业链中某个环节或某类产品打造具有市场影响力的品牌。
三是提高国际化思维认知,协助企业推进全球化发展战略。积极搭建公共服务平台,深入了解国际经贸管理知识、详细研究国际企业管理体系、制定国际化战略,为中小企业特别是有能力的“隐形冠军”企业提供专业化服务。积极推进落实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培育具有国际化思维的企业家,提升企业国际化经营能力。
四是因地制宜地采用产业政策支持,创造良好的产业生态。积极推进市场化改革,采用功能性产业政策,以提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等公共服务为主,塑造中小企业健康发展产业生态环境。对某些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领域和某些产品的中小企业,采用差异化产业政策支持,保障国家经济和产业安全。
全国政协委员、360集团创始人周鸿祎:
鼓励帮扶中小微企业构建数字安全能力
□ 本报实习记者 暴梦川
中小微企业是我国经济发展的主力军,也是数字化转型的主战场。近年来,中小微企业的数字化转型意识在逐步加强,转型速度不断加快,但数字化转型是庞大的系统性工程,中小微企业往往仍面临着普遍缺乏数字安全能力等问题。
全国政协委员、360集团创始人周鸿祎表示,在产业数字化转型的进程中,大量中小微企业积极拥抱数字技术,通过数字化转型提高产品竞争力和运营效率。但是,中小微企业数字安全得不到足够重视,普遍缺乏安全能力,可能成为数字安全屏障的短板。
作为中国经济的“毛细血管”,推动中小微企业发展数字化转型,对我国就业稳定、经济增长及产业转型意义重大。如何更好地支持和服务中小微企业数字化转型?
对此,周鸿祎在今年两会带来了关于鼓励帮扶中小微企业构建数字安全能力的提案。
在提案中,周鸿祎分析认为,造成中小微企业数字安全能力不足的原因包括三方面:一是重视不足,很多人认为中小微企业不是网络攻击的主要对象,从而忽视中小微企业的安全能力建设;二是投入不足,中小微企业更愿意把资金、人力投在数字化上,在数字安全方面却投入甚少甚至零投入;三是供给不足,市场上的安全产品和服务多数是针对大型客户,专业性门槛高,中小微企业面临不会用、没人用的问题。
对此,周鸿祎建议,出台专项政策,明确中小微企业应具备的数字安全能力要求。一方面,把数字安全能力建设纳入中小微企业发展规划,引导中小微企业提高数字安全能力建设;另一方面,有关政府部门、大型企业及关键基础设施在采购政策中明确对供应链中小微企业的数字安全能力要求,在采购中小微企业的数字化产品时,以能力为导向进行数字安全评估,从源头上夯实供应链安全的底座。
另一方面借鉴免费杀毒的模式,鼓励大型安全企业提供中小微企业的轻量化免费安全服务,让中小微企业数字安全不掉队。建议相关部门以政策鼓励、提供服务补贴、税收减免等方式,鼓励大型企业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免费或低成本的数字安全SaaS服务和相关产品,包括提供终端、网络、软件、数据、资产等全方位安全防护与管理服务,降低中小微企业享受数字安全服务的成本与门槛,为中小微企业向“专精特新”数字化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周鸿祎认为,提高中小微企业数字安全能力,在提高重视的同时,需要针对中小微企业提供专门的安全产品和服务,做到“数字安全一个都不能少”,筑牢国家数字安全的整体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