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唐秀光:本院受理原告龙凤成与你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十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四川省通江县人民法院
唐秀光:本院受理原告苏大江与你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十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四川省通江县人民法院
唐秀光:本院受理原告刘远华与你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十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四川省通江县人民法院
赵景民:本院受理的杨守贵、谢金诉赵景民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黔2323民初544号民事起诉状副本、民事案件应诉、举证、适用程序通知及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告知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举证期满后第3日14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楼下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普安县人民法院
蒋院林:本院受理的张道云诉蒋院林、王清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黔2323民初774号民事起诉状副本、民事案件应诉、举证、适用程序通知及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告知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举证期满后第3日14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楼下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普安县人民法院
丁建阳、王宴:本院受理黄兆国与丁建阳、王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黔2323民初3723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贵州省普安县人民法院
刘建:本院受理原告曾邦友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黔0502民初1882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清水铺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罗新民:本院受理原告谢广清诉被告罗新民,中介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1)粤1322民初5628号开庭传票、起诉状、证据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个工作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在博罗县人民法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广东省博罗县人民法院
潘总敏:本院受理原告杨艳林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2022年4月29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平城人民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河南省杞县人民法院
刘国辉:本院受理原告杨艳林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2022年4月29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平城人民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河南省杞县人民法院
王志鹏、刘浩胜:本院受理靳晓雷诉你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结。一审判决后,河北卓辰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提起上诉,现依法公告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冀0432民初1241号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上诉状,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广平县人民法院
李如雷、刘浩胜:本院受理常庆民诉你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结。一审判决后,河北卓辰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提起上诉,现依法公告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冀0432民初613号民事判决书、上诉状,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广平县人民法院
梁方玉:本院受理原告浙江物产信息系统集成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豫0727民初399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冯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封丘县人民法院
杨永生:本院受理原告刘俊其与你被告蔡丽艳、蔡金华、杨永革、杨慧芳委托理财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2年4月8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胜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霸州市人民法院
田仁美:原告石启生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告知审判组织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2年4月21日下午15时00分在德江县人民法院高清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贵州省德江县人民法院
李龙:本院受理的原告赖晓琴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经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川1303民初2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不准原告赖晓琴与被告李龙离婚。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龙门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
焦俊生:本院受理方胜国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15日内。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大渡口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安徽省东至县人民法院
姚朝高:本院受理原告简雍加与被告姚朝高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传票、证据资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四川省安岳县人民法院
光学基膜与高端离型膜生产基地
建设项目环评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光学基膜与高端离型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建设地点:江苏省宿迁市沭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慈溪路42号。建设内容:计划总投资61070.4万元,本项目拟新建2栋无尘洁净生产车间、1栋辅助用房,占地面积23亩,总建筑面积27000平方米,项目建设2条光学级基膜生产线和4条电子级离型膜涂敷线。主要内容:年产57000吨光学基膜,年产16000万平米离型膜,共6条生产线。主要设备情况:主要敷设设备有光学基膜生产设备、光学基膜分切机、基膜线净化设备、精密涂布机、离型膜分切机、涂布线净化设备、混料装置、粉碎机组等。(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科泽新材料有限公司。通讯地址:江苏省宿迁市沭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慈溪路42号。联系人:刘凯。联系电话:19518811366。邮箱:gongqian@genzon.com.cn。(三)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宿迁盛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通讯地址:宿迁市苏州宿迁工业园区青海湖路苏宿工业坊B09。公示网址:http://jststjc.cn/news/20222271169.html。联系电话:0527-82868972。
公示单位:科泽新材料有限公司
公示日期:2021年12月20日
科泽新材料有限公司光学基膜与高端离型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科泽新材料有限公司光学基膜与高端离型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向公众公示如下: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链接:http://jststjc.cn/news/20223281938.html。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纸质报告书查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索取纸质报告书。3、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被征求意见的公众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本项目所在地周边2.5km)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4、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建设单位:科泽新材料有限公司。通讯地址:江苏省宿迁市沭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慈溪路42号。联系人及电话:刘凯19518811366。电子邮件:gongqian@genzon.com.cn。5、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本公告起止时间为2022年3月1日~2022年3月14日(10个工作日)。
科泽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2年3月1日
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宋林、徐波:根据青岛原色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梁万治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青岛原色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将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2018)鲁0202民初305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对你方享有的债权及担保权利依法一并转让给梁万治。现特公告通知你方,请你方向受让人梁万治履行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2018)鲁0202民初305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特此公告。
青岛原色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梁万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