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综合总第5212期 >2022-02-25编印

法院公告栏
刊发日期:2022-02-25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康树兵、穆瑞清:本案受理原告霸州市津廊计算机培训学校与被告张瑞娟、康树兵、穆瑞清为委托合同纠纷一案,被告张瑞娟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上诉,上诉于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视为送达,相关事项与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联系。

河北省霸州市人民法院

赵钱、赵小冬: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市长乐西路支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陕0102民初1437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张尚伟:本院受理原告宁廷彬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陕0102民初347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李晓峰:本院受理原告金晓朵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陕0102民初328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西安天彩粮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申海涛诉你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陕0102民初795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刘育杰:本院受理原告魏中南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陕0102民初785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姜斌:本院受理原告彭林诉你股权转让纠纷一案,本院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陕0102民初881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郭建康、西安华清科教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陕0102民初1078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王执波、李红、西安长岛盛业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韩森寨支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30(遇节假日顺延)在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金融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吉豪: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韩森寨支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30(遇节假日顺延)在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金融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鲁红利、陕西开城实业有限公司、陈庆林: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韩森寨支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30(遇节假日顺延)在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金融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郑州金牛轮胎有限公司、刘晓东、吴文燕:本院受理原告上海远行供应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陕0102民初10776号民事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梁波: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陕0102民初879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刘丽娟、陕西云锦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新城支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陕0102民初1165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魏东: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安中心支公司诉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本院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陕0102民初1277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李管庆: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诉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本院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陕0102民初1315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刘学义:本院受理原告姜国英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楼子店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内蒙古自治区喀喇沁旗人民法院

刘学义:本院受理原告王宗军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楼子店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内蒙古自治区喀喇沁旗人民法院

刘学义、王励耕:本院受理原告张子辉诉你等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楼子店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内蒙古自治区喀喇沁旗人民法院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河北长生志诚贸易有限公司、武乃霞、刘长生、刘魁叶:原告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诉被告河北长生志诚贸易有限公司、武乃霞、刘长生、刘魁叶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0)冀0403民初2691号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15日内向本院递交答辩状。逾期则视为送达,放弃答辩意见。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路英文:本院受理原告訾桂英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一、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二、本案诉讼费被告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上述文件,逾期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楼德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山东省新泰市人民法院

宁夏伊达利牧业有限公司

4000头标准化奶牛养殖场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一、征求意见稿的网络链接及查阅途径。链接:https://pan.baidu.com/s/1lsBMPsxpO2TJDM6yZ8O6_A?pwd=r4mj。提取码: r4mj。建设单位邮箱:335097611@qq.com。电话:18695349858。地址:青铜峡市峡口镇。环评单位:驰久(宁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电话:15709601835。邮箱:592154714@qq.com。地址:银川市苏银产业园智慧研发大厦七楼7012-24。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受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链接:https://pan.baidu.com/s/18XAQHEz6TYOvzBMm6AZh0A?pwd=77t8。提取码: 77t8。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和途径将公众意见表反馈给建设单位。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2.2.23~2022.3.8(10个工作日)

宁夏伊达利牧业有限公司

邯郸市丛台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

仲裁委员会公告

邯郸市锟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本委受理李懿与邯郸市锟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邯丛劳人仲案[2021]451号)。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第三款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书》。本委定于二二二年四月一日下午两点半在本委(丛台区东环路颐高智能广场B座1417室)开庭审理此案。请携带单位法人资料和案件相关证据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联系电话:0310—3115978。

遗  失  声  明

运城市龙泰路桥有限公司和额尔古纳市林区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保单号:116B40901202000000003,单证流水号:1000000873;周口龙兴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和额尔古纳市林区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保单号:116B40901202000000005,单证流水号:1000000874;江苏建星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和内蒙古阿龙山林业局保单号:116B40901202000000006,单证流水号:1000000872;福建闽泰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和内蒙古阿龙山林业局保单号:116B40901202000000007,单证流水号:0910002885,以上保单丢失声明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