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2:金融总第5211期 >2022-02-24编印

法院公告栏
刊发日期:2022-02-24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樊祥龙:本院受理原告王善莲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1.请求被告立即偿还原告借款170万元及本息全部清偿;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上述文件,逾期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楼德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山东省新泰市人民法院

樊祥龙:本院受理原告查传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1.请求被告立即偿还原告借款97万元及本息全部清偿;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上述文件,逾期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楼德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山东省新泰市人民法院

毛辉:本院受理原告孟佩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传票、廉政监督卡、司法公开告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香河县人民法院

何泽川、王怀锋、杨龙:本院受理原告冯仁周诉你们欠款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该案的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太平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四川省西充县人民法院

山东鸿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高绪义:本院受理原告孙印华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1)黔2328民初412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黔西南州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

吴铁庄:本院受理原告杨永诉被告吴铁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2)内0526民初626号]、原告杨振廷诉被告吴铁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2)内0526民初627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并定于2022年3月29日8时30分在本院香山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扎鲁特旗人民法院

周虹秀(511381199401017409):本院受理原告王成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于2022年4月11日上午9点30分在阆中市人民法院老观人民法庭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四川省阆中市人民法院

周虹秀(511381199401017409):本院受理原告周凤玲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于2022年4月11日上午9点50分在阆中市人民法院老观人民法庭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四川省阆中市人民法院

黎秀林:本院受理(2022)川1381民初707号原告王昌珍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2年4月27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水观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四川省阆中市人民法院

鲁文兰:本院受理原告李坤鹏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传票、应诉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河北省大城县人民法院

李永强:本院受理原告王丹杨诉你离婚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商水法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特此公告。

河南省商水县人民法院

康艳辉:本院受理原告王磊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商水法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特此公告。

河南省商水县人民法院

魏志:本院受理原告王素芳诉你及贺莎民间借贷纠纷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答辩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4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陕西星王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王涛:本院受理原告赵军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陕0102民初14811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纪小兵:本院受理原告张靖、姚林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陕0102民初14340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2021)豫0183执1859号

新密市人民法院定于2022年3月28日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对危新杰所有的位于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航海东路9号6号楼2单元6层23号(不动产权证号:0801051899)房产一处进行拍卖,有意者请登录http://sf.taobao.com查询拍卖事宜。

债权转让公告

韩连健、郭会新:根据苏晶与李洪勇达成的《债权转让协议》,苏晶已将(2018)鲁0214民初6034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对韩连健、郭会新享有的债权及担保权利依法一并转让给李洪勇。现特公告通知你方,请你方向受让人李洪勇履行(2018)鲁0214民初6034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特此公告。

苏晶

李洪勇

宁夏伊达利牧业有限公司

4000头标准化奶牛养殖场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一、征求意见稿的网络链接及查阅途径。链接:https://pan.baidu.com/s/1lsBMPsxpO2TJDM6yZ8O6_A?pwd=r4mj。提取码: r4mj。建设单位邮箱:335097611@qq.com。电话:18695349858。地址:青铜峡市峡口镇。环评单位:驰久(宁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电话:15709601835。邮箱:592154714@qq.com。地址:银川市苏银产业园智慧研发大厦七楼7012-24。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受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链接:https://pan.baidu.com/s/18XAQHEz6TYOvzBMm6AZh0A?pwd=77t8。提取码: 77t8。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和途径将公众意见表反馈给建设单位。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2.2.23~2022.3.8(10个工作日)

宁夏伊达利牧业有限公司

江苏省金湖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1)苏0831破46号

本院根据李军的申请,裁定受理江苏恩来福酒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于2022年1月26日指定淮安市镂真破产清算事务所为管理人。债权人应于2022年3月17日前向管理人(通信地址:淮安市经济开发区深圳路1号尚东国际D区13楼,联系人:姜希,联系电话:15351713133)申报债权,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江苏恩来福酒业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江苏恩业福酒业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本院定于2022年3月25日上午10:00在本院第五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务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如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前查明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的,由管理人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公章,财务章作废。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