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伟:本院已受理原告冉会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告知审判组织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2年4月11日下午15时0分在德江县人民法院高清中法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贵州省德江县人民法院
李庄健:本院受理原告卢喜林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2021)冀0505民初1188号民事裁定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邢台市任泽区人民法院
朱林、江梅、朱旭、朱君、张俊英:本院受理的(2021)川1921民初2608号原告通江县现代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被告朱林、江梅、朱旭、朱君、张俊英“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案的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四川省通江县人民法院
耿正荣:本院受理刘茂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刘茂奎要求你偿还借款本金 22000元及利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2022年3月28日上午8时30分在本院府城人民法庭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凤阳县人民法院
沈翠平:本院受理原告李海刚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432民初157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广平县人民法院
王海亮:本院受理原告尚红刚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 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城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河北省临漳县人民法院
张国松:原告谢丽娟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1)辽0381民初8420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和答辩的日期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上诉于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海城市人民法院
吴琼、吴婷、柯洪娟:原告李海波诉你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1)辽0381民初10930号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满后的3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公开审理此案。
辽宁省海城市人民法院
王有菊:本院受理原告项有荣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z)黔0502民初791号案件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合议庭人员组成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林口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秦通富、唐永红、南充富邦餐饮有限公司:本院受理蔡学胜与你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川1303民初431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为:“一、秦通富、唐永红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蔡学胜借款400000元及利息(利息以本金400000元为基数,从2021年10月12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借款清偿之日止);二、秦通富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蔡学胜借款100000元及利息(利息以本金100000元为基数,从2021年10月12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借款清偿之日止);三、南充富邦餐饮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项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驳回蔡学胜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
李卫杰:原告易遵方诉被告李卫杰与陈兵、赖意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被告李卫杰公告送达(2021)川0502民初112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
易显波:原告汪永欣诉被告易显波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被告易显波公告送达(2021)川0502民初124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