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孟祥山)1月10日,辽宁省纪委以今年1号文件形式公开发布了《营商环境监督行动方案》。自《营商环境监督行动方案》发布以来,辽宁省纪检监察机关针对破坏营商环境的重点问题线索,已启动初核工作75件、立案60件。
营商环境监督行动部署启动以来,辽宁各市纪委监委态度坚决、行动迅速,全力跑出优化营商环境“加速度”。沈阳市纪委监委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盛事通APP等传播媒介广泛宣传监督行动,覆盖企业及工商业户4万余家,收集意见1266条。大连市纪委监委已部署开展招投标领域专项治理。锦州市纪委监委发布《锦州市纪委监委致全市民营企业家的一封信》,建立“营商环境企业监测点”。铁岭市纪委监委着手开展十九大以来营商环境问题线索起底排查并部署开展专项巡察。葫芦岛市纪委监委已向社会公布营商环境建设监督清单,开展“千名纪检监察干部走访万户市场主体”活动,收集意见建议,推动解决诉求。
监督行动方向是锁定在信用、司法、执法、审批、监管、中介、经营、作风八个方面存在的现实问题,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是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反映最集中、最强烈的问题,这八个方面问题从深层次体现的是政府诚信、权力运行、中介机构、幕后交易、干部状态五大类问题。这八个方面、五大类深层次问题就是监督行动的攻坚重点。开展营商环境监督行动,既是一场攻坚战,也是一场总体战。
近年来,辽宁省纪委监委出台了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相关规定,部署开展了招商引资承诺不兑现等专项整治;各地纪委监委陆续下发营商环境专项监督方案、任务清单,营商环境监督执纪力度不断加大;同时,省市县三级纪检监察机关定期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形成了强大震慑效应和警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