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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阳、于清艳:关于我院执行的申请人徐庆江与被执行人李明阳、于清艳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将依法对李明阳、于清艳所有的坐落于海城市西柳镇美馨庄园4-4-302号房屋进行评估、拍卖,因被执行人下落不明,联系不上,现公告通知你在本公告期满后五日内到本院办理相关评估、拍卖事宜。逾期不到,本院将依法确定处置参考价,并对该房屋进行拍卖,拍卖裁定书、拍卖通知书等后续法律文书不再另行公告。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辽宁省海城市人民法院
河南万里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河南省东方运输工程有限公司诉你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被告罗爱华:原告庞贵川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黔0626民初2352号民事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德江县人民法院
凤城市爱阳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苗秀霞诉被告凤城市爱阳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起即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0分在凤城法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判决,对裁定书不服的自公告期届满之日起5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
辽宁省凤城市人民法院
吴玥丹、左春伟:原告刘生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辽0381民初655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辽宁省海城市人民法院
郑邦高:原告王旭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辽0381民初588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辽宁省海城市人民法院
邱爱光:本院受理原告曹明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308)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西华县人民法院
管继祥、陈猛:本院受理新蔡县永运混凝土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砖店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南省新蔡县人民法院
李进华:本院受理杨效本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砖店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南省新蔡县人民法院
邯郸市君汉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邯郸鑫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你为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雷士军:本院受理的原告邯郸鑫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你为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任晓平:本院受理的原告常莎莎诉你为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李学坤:本院受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黔西南分公司诉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1)黔2328民初471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黔西南州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
赵洪:本院受理原告童永帅诉、冯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因冯平不服本院作出的(2021)川1325民初1208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四川省西充县人民法院
何敏:本院受理原告付志平与被告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公告送达(2021)黔2730民初4216号民事判决书。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法律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该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白家鑫:本院受理原告田芝鹏与被告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公告送达(2021)黔2730民初4266号民事判决书。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法律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该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张改平:本院受理原告何军喜与被告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公告送达(2021)黔2730民初4144号民事判决书。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法律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该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杨光辉:本院受理原告李慧丽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采用其他方法无法向你送达诉讼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并定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界首市人民法院砖集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安徽省界首市人民法院
吴利军:本院受理原告夏宇诉你租赁合同纠纷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陕0102民初12807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张捷、童玉钗:本院受理原告周雪艳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陕0102民初12804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李友林:本院受理原告李士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灵乡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湖北省大冶市人民法院
宋书立:本院受理原告刘恒芳与被告宋书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豫0402民初481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周月亭(身份证号码:210222197503068120):本院受理的(2021)川1028民初4025号原告李山琴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周月亭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返还原告李山琴借款本金50000元。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诉讼费1050元,诉讼保全费520元,公告费500元,合计2070元,由被告周月亭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四川省隆昌市人民法院
四川天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袁学高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因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起诉状副本,限你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领取上述文书,公告期满后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和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并定于2022年3月20日上午9时在仪陇县人民法院永乐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如未到庭,本案依法缺席审理。
四川省仪陇县人民法院
刘晓伟:本院受理原告西咸新区鼎安商务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诉你与路庆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本院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陕0102民初380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