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综合总第5188期 >2022-01-17编印

法院公告栏
刊发日期:2022-01-17 阅读次数: 作者:admin  语音阅读:

王庆辉、朱英杰:本院受理原告魏丙喜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辽0381民初225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及风险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整(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南台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辽宁省海城市人民法院

廊坊侑轩机械有限公司、陈宁宁、高东超:本院审理南京元好数控机床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1025民初200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大城县人民法院

卢智东:本院受理陈淑芝、于志强、于彩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河北省大城县人民法院

冉龙开、向长书: 本院受理的(2022)川2021民初253号原告张克明与被告冉龙开、向长书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于2022年3月3日9时00分在安岳县人民法院龙台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特此公告。

四川省安岳县人民法院

冉龙开、向长书: 本院受理的(2022)川2021民初220号原告陈光友与被告冉龙开、向长书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于2022年3月3日11时00分在安岳县人民法院龙台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特此公告。

四川省安岳县人民法院

唐松林: 本院受理的(2022)川2021民初258号原告朱良刚、苏瑞兵与被告唐松林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于2022年3月9日9时00分在安岳县人民法院龙台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特此公告。

四川省安岳县人民法院

郑强:本院受理的原告肖华英与被告郑强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于2022年3月3日上午10时30分在渠县人民法院静边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特此公告。

四川省渠县人民法院

蒲天明:本院受理的原告叶常青与被告蒲天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于2022年3月4日上午9时30分在渠县人民法院静边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特此公告。

四川省渠县人民法院

谢校辉:原告朱敏果与被告谢校辉为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丛民初字第4189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如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河北天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冯飞:本院受理的原告邯郸新形象教育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诉你为定金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追加被告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河北天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李强诉你为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追加被告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王延肖:原告巩义市林生耐火材料厂与被告王延肖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丛民初字第4046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如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韩新华:本院受理原告勾晓芳与被告韩新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豫0402民初468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杨仕林:本院受理的孙启坤诉杨仕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黔2323民初280号民事起诉状副本、民事案件应诉、举证、适用程序通知及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告知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并定于答辩、举证期满后第3日14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楼下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普安县人民法院

杨仕林:本院受理的杨太能诉杨仕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黔2323民初281号民事起诉状副本、民事案件应诉、举证、适用程序通知及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告知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并定于答辩、举证期满后第3日14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楼下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普安县人民法院

吴发贵、张菊:本院受理原告贵州毕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黔0502民初15670号案件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合议庭人员组成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林口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刘国强:本院受理原告吴应斌诉你运输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诉讼须知、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3月29日下午4时0分在本院马鞍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特此公告。

四川省仪陇县人民法院

刘国强:本院受理原告刘登学诉你运输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诉讼须知、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3月29日下午4时30分在本院马鞍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特此公告。

四川省仪陇县人民法院

郑志权:本院受理原告段都林诉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诉讼须知、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3月29日下午3时0分在本院马鞍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特此公告。

四川省仪陇县人民法院

张义平: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江北支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诉讼须知、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3月29日下午3时30分在本院马鞍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特此公告。

四川省仪陇县人民法院

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2021)豫0183执恢588号

新密市人民法院定于2022年2月19日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对秦喜彬所有的位于新密市城区溱水路北侧、密州大道东侧18号楼2单元16层1602号房产(合同号:15135461)一处依法进行拍卖,有意者请登录http://sf.taobao.com查询拍卖事宜。

公        告

根据江苏省金湖县人民法院(2021)苏0831破9号之一民事裁定书,终结金湖华威重工机械有限公司破产程序。声明:金湖华威重工机械有限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作废。特此声明。

金湖华威重二机械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债权转让公告

谭东海、徐继芹:根据平安普惠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青岛原色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达成的《债权转让协议》,平安普惠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已将(2018)鲁0202民初1194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对你方享有的债权及担保权利依法一并转让给青岛原色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现特公告通知你方,请你方向受让人青岛原色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2018)鲁0202民初1194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特此公告。

平安普惠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青岛原色资产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