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新闻总第5179期 >2022-01-04编印

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闭幕
刊发日期:2022-01-04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本报讯 (记者 林墨涵 闫 廷)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于2021年12月27日至28日在呼和浩特举行。

  出席这次全会的有,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委员80人,候补委员12人。自治区有关领导同志、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和有关方面负责同志,旗县市区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和部分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基层代表列席会议。

全会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会主持。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石泰峰,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王莉霞,分别作了讲话。

全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审议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决定》,安排部署了2022年经济工作。

全会指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是一项长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的重大意义,增强学习贯彻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的精神实质,在新时代更好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书写内蒙古发展新篇章;不断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增强进行伟大斗争的意志和本领,坚定历史自信,铸牢政治忠诚,增强历史自觉,担当责任使命,更好地用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

  全会充分肯定了2021年全区经济工作。一致认为,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引,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定不移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和结构调整,加快绿色低碳转型步伐,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动全区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生态文明建设得到新加强,营商环境建设迈上新台阶,人民生活水平有了新提高,实现了“十四五”良好开局。这些成绩的取得来之不易,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的结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的结果,是全区上下团结奋斗、克难奋进的结果。

全会指出,2022年内蒙古全区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坚定不移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加快建设“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保持社会大局稳定,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全会指出,做好明年经济工作,必须突出稳字当头,坚决扛起稳定宏观经济的重大政治责任,把稳增长特别是稳定工业增长放在更加突出位置,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协同发力,保持积极进取的发展态势,防止出现大的波动。必须坚持主题主线,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保持战略定力,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在质的稳步提升中实现量的合理增长。必须强化创新驱动,拿出更多硬核举措推进“科技兴蒙”行动,下大气力优化区域创新生态,大力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让创新驱动力尽快强起来。必须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强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和能力建设,持续抓好财政金融风险处置工作,科学精准抓好疫情防控。必须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正确处理增长和分配关系,着力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效,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要有正确的策略和方法,注重靠前发力,把握好时度效,区分轻重缓急,加强统筹协调。

(下转A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