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我司与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分公司(以下简称“华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我司发表声明如下:
1、根据双方间订立的承揽合同,华源公司交付的加工产品瓶盖满足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和相关标准。
2、我司损失产生的根本原因在于对市场风险和自身产品的管控和认知,与华源公司的加工产品没有直接因果关系。
3、对于华源公司给予我司的支持,我司深表感谢;对于我司所做的相关部门投诉、媒体报道等行为给华源公司造成的困扰,我司深表歉意。
福建东山华康食品有限公司
2021年12 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