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4:设计总第5173期 >2021-12-24编印

法院公告栏
刊发日期:2021-12-24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黄显金:本院受理原告王志成诉被告黄显会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原告请求法院判令:1、被告偿还原告货款35000元。2、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3月29日上午9时在本院议论堡法庭公开开庭审理。

河北省任丘市人民法院

王安卫:本院受理原告吴永俊诉你抚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四号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特此公告。

河南省杞县人民法院

付玉清:本院受理原告丰宁满族自治县石人沟乡振威五金建材城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冀0826民初342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窄岭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其副本,上诉于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张佳佳、付昱:本院受理原告胡正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1)黔2731民初237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至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惠水县人民法院

杨兴富、聂凤君、杨兴龙、杨兴玖:本院受理原告阿荣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红花梁子信用社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内0721民初369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向阳峪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或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内蒙古自治区阿荣旗人民法院

刘明、付海双、佟士富、赵佳楠、谭洋:本院受理原告阿荣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红花梁子信用社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内0721民初371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向阳峪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或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内蒙古自治区阿荣旗人民法院

焦嘉浩、焦连奎、王昭海、李根、李国旭:本院受理原告阿荣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向阳峪信用社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内0721民初364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向阳峪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或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内蒙古自治区阿荣旗人民法院

杨百权、高立国、杨兴富、姜波:本院受理原告阿荣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红花梁子信用社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内0721民初369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向阳峪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或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内蒙古自治区阿荣旗人民法院

魏凤鸣、喻长江、金志军:本院受理原告阿荣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红花梁子信用社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内0721民初372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向阳峪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或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内蒙古自治区阿荣旗人民法院

梁义东、杨德明、王建强、张珊珊:本院受理原告阿荣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红花梁子信用社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内0721民初371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向阳峪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或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内蒙古自治区阿荣旗人民法院

陈平、谢文杰、沈应龙:本院受理原告阿荣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红花梁子信用社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内0721民初371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向阳峪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或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内蒙古自治区阿荣旗人民法院

王树虎、张景太、马占海:本院受理原告阿荣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红花梁子信用社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内0721民初371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向阳峪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或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内蒙古自治区阿荣旗人民法院

马海山、郭洪伟、李国军、郭占林、刘明:本院受理原告阿荣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红花梁子信用社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内0721民初371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向阳峪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或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内蒙古自治区阿荣旗人民法院

张文明:本院受理海城市鑫源房屋开发有限公司诉张文明追偿权纠纷一案,申请人海城市鑫源房屋开发有限公司申请执行(2020)辽0381民初7955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辽0381执3369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即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对你名下坐落于海城市西柳镇合美华庭小区1号楼1单元11层东户房屋进行评估、拍卖。拍卖裁定书、通知书等法律文书不再另行公告。

辽宁省海城市人民法院

程传强:本院受理原告程传会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豫1421民初269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王桥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民权县人民法院

王海云:本院受理原告蒋晓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内0721民初312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复兴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内蒙古自治区阿荣旗人民法院

房启军:本院受理原告杨兴刚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内0721民初364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复兴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内蒙古自治区阿荣旗人民法院

黄利合:本院受理原告潘仕沈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黔2327民初228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册亨县人民法院丫他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则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册亨县人民法院

王建彬:本院受理原告王国旭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1)豫1628民初633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和代表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鹿邑县人民法院

邹景花、魏明军、肖国贤、北票市蒙古营中大塑料颗粒厂:本院受理原告朝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票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辽1381民初256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60日内到本院民事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北票市人民法院

辽宁晟翔服装有限公司、郑秋鹤:本院受理原告刘宝生诉你们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本院于2021年12月13日作出(2021)辽1381民初2482号民事判决书。原告刘宝生不服提起上诉,本院已受理。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依法审理。

辽宁省北票市人民法院

王来力:本院受理訾雪莲诉你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有关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1622民初8441号案件的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蒙城县人民法院

江苏省金湖县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立案受理的金湖布老虎布艺有限公司、金湖圣一钢业有限公司、金湖县兴中钢铁有限公司、江苏兴中元重工机械有限公司、金湖百特减震器制造有限公司、江苏建强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金湖华威重工机械有限公司、金湖县顺诚商贸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因上述公司无产可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本院已裁定宣告破产并终结上述公司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