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破产制度的建立有利于在市场经济中保护消费者的权益,维护市场的稳定,促进金融机构的健康运行,推动我国金融市场的稳定发展。可见,建立我国个人破产制度迫在眉睫。
个人是市场经济的重要主体,我国现行《破产法》未设立非法人破产制度,在市场竞争中个人不能破产而处于不利地位,对营造公平有序的营商环境造成了巨大影响。建立个人破产制度是解决一些营商环境重大问题的关键环节。
个人破产,是指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无力清偿到期债务,在破产程序中拍卖其财产,依照法律规定的特定制度分配给债权人的情形。
目前,我国现行破产法仅限于企业法人的破产,对法定代表和主要责任人的财产尚未建立破产制度。一般来说,所有拥有公民权利的人,都应当将其划入个人破产制度的主体范围当中。破产制度中,民事主体出现破产的原因一般都不是单一的,而是综合各个方面的因素所导致。个人破产制度虽然具有法律性,但也带有较浓厚的人道主义精神。这一制度的建立保证了破产者的基本人权。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可以先参考一下世界上其他国家的个人破产制度。
在适用主体上。美国对个人破产的规定适用于三种债务人:一是消费债务人,主要指为自己及家庭开支负债累累,无法清偿的债务人。二是商业债务人,指由于商务活动而承担债务的合伙人、个人等。三是混合债务人,是指兼具前两种情形的债务人。在破产程序上,美国做出了五种规定:清算程序、整顿程序、有固定收入个人的债务调整程序、有年收入的农业工人的债务调整程序以及市政府债务调整程序。在破产财产范围上,美国采用固定主义。(1)确定破产财产的时间期限是破产申请提出时。(2)确定破产财产的范围:原则上,债务人在自愿清算申请或强制清算申请提出时拥有的全部财产均属于破产财产。有三种例外。第一种是清算申请提出后180天内债务人继承或有权继承的财产;第二种是清算申请提出后180天内债务人获得的人寿保险赔偿或类似收益;第三种是清算申请提出后180天内债务人取得的离婚财产分配或类似收益。债务免责。在破产程序中,如法院没有做出拒绝债务豁免的裁定,债务人就会自动获得债务免责。破产和解制度。该制度是美国首创,也是美国破产法具有标志性的特征。它是针对有固定收入的自然债务人设置的债务调整方式,债权人无权申请援用。 (下转A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