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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媒体报道,近期有消费者反映,打开部分APP时明明没有点击屏幕却依然出现了跳转。根据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调查,部分APP悄然上线了“摇一摇”开屏广告模式。
所谓“摇一摇”功能,是指用户在刚打开一个软件时,稍有摇晃就会自动进入广告详情页面、跳转打开广告相关软件甚至直接进入软件下载页面。
进入智能时代后,手机及各类APP软件使用率提高。随之而来的开屏信息和弹窗广告,令消费者十分“头疼”,想关闭却找不到关闭按钮,即便找到,多数也是关不掉的假按钮,一旦误触就会打开这些广告的链接。这种以误导方式诱使用户进入广告页面,变相强迫消费者观看广告的行为,涉嫌侵犯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此前,工信部门曾针对这类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并取得显著成效。
这种侵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却在近日又有了“死灰复燃”的迹象。一些APP软件把看“摇一摇”广告、接收商业信息的主动权和选择权交给了手机用户即消费者,只要消费者不摇手机,广告就不会现身。但实际上,有些“摇一摇”广告非常敏感,极易触发,消费者的手或身体因走路、坐车、变换姿势,稍有抖动就会把广告“摇”出来,这样的广告完全违背了消费者的意愿。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
无论是从规范商家投放广告的管理机制的角度,还是从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角度来看。此类“摇一摇”广告的出现都应该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这种行为在某种程度上已经是变相的让消费者强制接受广告推送,毫无疑问的是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
对此,笔者认为,相关部门需针对此类“摇一摇”广告进行开展整治处理行动,依法进行排查、清理,规范其广告推送行为。同时相关部门要完善针对APP广告的相关管理办法,让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无处遁形。广大消费者也需要提高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发现此类侵权行为要积极向相关部门进行举报,对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说“不”。也希望相关企业能重视起消费者的使用感受,自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要总是变着花样侵犯消费者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