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4:视点总第5167期 >2021-12-16编印

法院公告栏
刊发日期:2021-12-16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邓凤艳: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北石油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任丘市人民法院

孙勃: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北石油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任丘市人民法院

杨代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北石油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任丘市人民法院

中冶地勘岩土工程有限公司、邯郸市永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告李昕诉你们为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中冶地勘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邯郸市永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告苗建军诉你们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4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中冶地勘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邯郸市永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告韩继勇诉你们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5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田华:本院受理原告田维霜、田维君、田维炫诉你抚养费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权利义务通知书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安龙县人民法院普坪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

张雁:本院受理原告包华祥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2021)黔2328民初383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

曾志勇:本院受理原告安龙兴龙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2021)黔2328民初222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

潘元琴:本院受理原告周兴国诉你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一案,因你长期在外,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权利义务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

张琨:本院受理原告杨国丽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长期在外,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权利义务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

廖国: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丽水中心支公司诉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1102民初503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

汪大明:本院受理原告金静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1025民初186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大城县人民法院

冯胜旺:本院已受理原告柴贵凤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告知审判组织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2年3月17日上午9时0分在德江县人民法院高清中法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贵州省德江县人民法院

包宝良:本院受理原告王金良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1)内0526民初5678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并定于2022年2月17日8时30分在本院香山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扎鲁特旗人民法院

董吉华:本院受理原告张立奇与董吉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内0721民初381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亚东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或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内蒙古自治区阿荣旗人民法院

曹国山:本院受理原告吴善良与曹国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内0721民初396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亚东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或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内蒙古自治区阿荣旗人民法院

姜凤云:本院受理原告河北丰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保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冀0826民初283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窄岭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其副本,上诉于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代洪生、祝中亚、祁风河、那龙、吴振江、吴振民、代贵生、代东明、杜立民:本院受理原告阿荣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音河信用社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内0721民初362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向阳峪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或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内蒙古自治区阿荣旗人民法院

代连英、代伟光、鄂长军、代连杰、吴振民、付文彬、敖永群:本院受理原告阿荣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音河信用社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内0721民初362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向阳峪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或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内蒙古自治区阿荣旗人民法院

代贵生、沃英红、代长生、李铁影、那龙、鄂颖、张庆光、林录荣、付文彬、鄂玉英:本院受理原告阿荣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音河信用社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内0721民初361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向阳峪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或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内蒙古自治区阿荣旗人民法院

代明亮、代明玉:本院受理原告阿荣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音河信用社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内0721民初360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向阳峪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或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内蒙古自治区阿荣旗人民法院

那龙、鄂颖、代贵生、沃英红、代长生、李铁影、张庆光、林录荣、付文彬、鄂玉英:本院受理原告阿荣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音河信用社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内0721民初362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向阳峪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或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内蒙古自治区阿荣旗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