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4:专题总第5163期 >2021-12-10编印

法院公告栏
刊发日期:2021-12-10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白乙尔忙来、斯琴呼:本院受理原告内蒙古开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内0523民初369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内蒙古自治区开鲁县人民法院

白音朝古拉、娜仁:本院受理原告内蒙古开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内0523民初385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内蒙古自治区开鲁县人民法院

巴特尔、包格日尔草布道:本院受理原告内蒙古开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内0523民初385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内蒙古自治区开鲁县人民法院

双喜、敖特根花:本院受理原告内蒙古开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内0523民初366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内蒙古自治区开鲁县人民法院

赵鹏飞:本院受理原告郭兵克与被告赵鹏飞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冀0505民初135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邢台市任泽区人民法院

柯贤文:本院受理原告易水红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鄂0281民初148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湖北省大冶市人民法院

陈国昌、何跃华:本院受理案外人刘德民与申请执行人安龙县双明钢材经营部、被执行人何跃华及陈国昌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无法与你们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执行异议申请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

罗攀:原告莫智念与你“合伙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川1921民初328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通江县人民法院

罗攀:原告四川隆盛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与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川1921民初345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通江县人民法院

胡顺红:本院受理原告陈勇诉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川0525民初329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主文如下:本案按陈勇撤回起诉处理。案件公告费250元,由原告陈勇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石宝人民法庭(古蔺县石宝镇)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四川省古蔺县人民法院

谭波:本院受理原告袁晓庆诉你健康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鄂2802民初595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目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未领取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湖北省利川市人民法院

丰宁满族自治县丰美林木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丰宁满族自治县支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826民初305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张会银、张文生、王树玲:本院受理原告浙江凝睿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与你们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胜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霸州市人民法院

王力粉:本院受理董江红与你、熊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王力粉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黔2731民初229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递交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惠水县人民法院

刘云龙:本院受理原告赵兴华与被告刘云龙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内0428民初298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牛家营子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喀喇沁旗人民法院

冯超(510781198808242014):本院受理的(2021)川0781民初3359号原告谢美颖与被告冯超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川0781民初335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其副本,上诉于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

王晟波:本院受理的(2021)川0522民初4863号原告冯婷玉与被告王晟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冯婷玉请求被告王晟波归还原告冯婷玉分4次所借的20300元,案件受理费由被告王晟波承担。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开庭传票等文书。自本公告发出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特此公告。

四川省合江县人民法院

覃祚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梓县支行与被告覃祚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判决:“被告覃祚永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偿还原告贷款本金12000元,截止2021年3月29日的利息866.37元、罚息1118.56元,及从2021年3月30日起按年利率7.2%计算的利息、按年利率7.2%×130%计算的罚息至借款本息清偿之日止;被告覃祚永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支付原告律师费1000元;被告覃祚永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支付原告违约金1200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案件受理费204元,公告费450元,由被告覃祚永负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黔0322民初466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楚米法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桐梓县人民法院

吴玉鄂:本院受理原告霍依萌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公告向你送达(2021)鄂2823民初150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吴玉鄂偿还原告霍依萌借款本金40000元。限本判决书生效后15日履行;二、驳回原告霍依萌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60日后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收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上诉至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湖北省巴东县人民法院

陈淑熔:本院受理(2021)川0522民初2934号原告四川合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刘大海、陈淑熔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既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四川省合江县人民法院

王元江:本院受理原告向敏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长期在外,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权利义务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

黄节定、安龙县建伟养殖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何军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长期在外,无法与你们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权利义务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

河南省通许县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通许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月9日10时至2022年1月1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通许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通许县水利路与民生路交叉口鸿海国际广场5号楼1001号、1002号、401号、702号和6号楼1001号、802号、701号、702号、202号、302号房产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活动。特此公告。

拍  卖  公  告

受委托,定于2021年12月18日—31日分别在南湖区各农贸市场会议室公开拍卖:三水湾、百花、洪波、嘉城绿都、丰南、西马桥农贸市场2022年度壹年期摊位、店面(部分叁年期)租赁权。具体时间、标的坐落、编号、经营种类、起拍价等信息详见竞买资料。本次拍卖采用密封报价、价高者得、优先购买权人优先的拍卖方式。每人只能竞得一个标的。有意者持有效证件于拍卖会前2天到各市场会议室办理竞买报名手续,缴纳竞买保证金每个标的5000元,在拍卖会规定时间前递交密封报价单。咨询电话:0573-82085975。

嘉兴市物资拍卖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