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4:视点总第5157期 >2021-12-02编印

法院公告栏
刊发日期:2021-12-02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四川上品骅成装配式建筑科技有限公司、谭天贵:本院受理的(2021)川1921民初1797号原告张富军诉被告四川上品骅成装配式建筑科技有限公司、谭天贵、张雪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四川省通江县人民法院

李铃:原告先春平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川0502民初121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

陈施均(男,户籍地为四川省阆中市江南街道办事处眉山村6组28号,公民身份证号为51138119930101186X):本院受理原告侯梅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缺席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川1381民初470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原告侯梅要求与被告陈施均离婚的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保宁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若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阆中市人民法院

陈飞:本院受理李晶起诉你抚养费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川1381民初4737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阆中市人民法院

邯郸市丛台区福禄梦阁美容形象设计馆:本院受理的原告袁守印诉你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崔刚:本院受理原告冠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黔0581民初384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利息、案件受理费共113021元,由被告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并附电子光盘),上诉于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

贵州省黔西市人民法院

刘双梅:本院受理原告牛恩民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黔0581民初381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驳回原告牛恩民的起诉。案件受理费1504元,全额退还原告牛恩民。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并附电子光盘),上诉于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贵州省黔西市人民法院

霍晓利:本院受理原告钱晓静与被告霍晓利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冀0505民初120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河北省邢台市任泽区人民法院

陈桂铸:本院受理的原告陈军与被告陈桂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苏0831民初241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1、被告陈桂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陈军偿还借款本金110000元及利息(以11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3.85%承担自2021年9月2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利息)。2、案件受理费2500元,公告费360元,合计2860元。由被告陈桂铸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江苏省金湖县人民法院

陆发维:本院受理原告周宗灼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黔2328民初139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黔西南州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

广东电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曾亚光与广东电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张功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黔2328民初1678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张功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清偿原告曾亚光工程款535000元及利息(利息截至2021年3月1日为117435.71元;自2021年3月2日起以未付工程款为基数按年利率4.25%计算至款项清偿之日止)。二、驳回原告曾亚光的其余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

安徽金鸟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王晓秀诉你公司、汪嗣杰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1522民初586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判决书送达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

郑州市磊银建材有限公司:胡五周诉你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依据已发生效力的(2020)豫0183民初2676民事调解书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因你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依法公告向你公司送达执行通知书、(2021)豫0183执恢930号执行裁定书、(2021)豫0183执恢930号之一执行裁定书,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公司自公告期满后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本院将依法拍卖或变卖你公司所有的料库(结构:钢。数量:6288.76m2)等(详见豫诚联评报字[2021]第X06-003号评估报告),由此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后果由你公司自行承担。

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法院

龙远江:本院受理原告王中萍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长期在外,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权利义务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0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

付谦、张敏:本院受理原告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蒙城支行诉你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1622民初7624号案件的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名单。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蒙城县人民法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蒙城县人民法院

张廷芳、关书友:本院受理原告贵州嘉龙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诉被告张廷芳、关书友(2021)黔2731民初3165号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如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惠水县人民法院

王洪:本院受理原告胡义伟诉你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皖0422民初482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张成友:本院受理原告韩强诉你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皖0422民初371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张浩:本院受理原告庞树君诉你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皖0422民初371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河南省尉氏县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河南省尉氏县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2月16日10时至2021年12月1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尉氏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位于开封市尉氏县三星花园6号楼1楼东户房产。详情请参看尉氏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发布的相关调查资料。

河南省尉氏县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河南省尉氏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月3日10时至1月4日10时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河南省开封市尉氏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被执行人孙永涛名下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区重桥路以南、庙后安街以东盛世城邦小区I号楼2单元16层1604号住宅房地产,现予以公告。咨询电话:0371-27975625。

安徽省生宸源材料科技实业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特种高性能聚乙烯改性材料

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公开环境信息公告

我公司拟在安徽省界首市界首经开区光武产业园繁兴路西一路4号建设特种高性能聚乙烯改性材料研发及产业化项目。项目占地面积48.7亩包括生产车间、货场。库房、办公区、道路区域等。建设面积17014平方米,购置主要设备有撕碎清洗生产线、沉水清洗线、造粒生产线,波纹管生产线,边角料破碎生产生产线、试验线等。 我公司已委托安徽龙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完成,现征求项目实施地及其周围受影响的人群和团体代表的意见,请公众在本公告发布10日内,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与我公司联系。本次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链接:https://pan.baidu.com/s/1R3Ygbzh6TX1ucMXs_zNi1g。提取码:rqra。联系方式如下:联系人:袁总。联系电话:15855853213。电子邮箱:1364826574@qq.com。

安徽省生宸源材料科技实业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