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综合总第5153期 >2021-11-26编印

法院公告栏
刊发日期:2021-11-26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四川省隆昌市黄家镇龙威村10组村民张杰:本院受理的(2021)川1028民初4239号原告唐申祥诉你和李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二被告归还借款本金35万元,并从2020年10月2日按2分计息,归还借款1.5万元,并按银行贷款利息计息。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简转普)、廉政监督卡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本案于2022年2月22日9时00分在本院黄家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如逾期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四川省隆昌市人民法院

肖秀霞:本院受理原告张国付诉你离婚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鲁县人民法院(2021)内0523民初412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小街基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

内蒙古自治区开鲁县人民法院

贺天帅: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龙县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长期在外,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权利义务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0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

王健:本院受理原告马清文诉你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因你长期在外,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权利义务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2022年2月10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

湖北省荣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咸宁辛勤医院有限公司、杨忠红:本院受理原告钱生裕与你们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1)鄂1202民初3935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温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

韦凤春:本院受理黄仕兰与韦凤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黔2328民初3577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判决:由被告韦凤春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黄仕兰借款本金4000元和利息940.66元。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韦凤春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

卢胜敏:本院受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黔西南分公司与卢胜敏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黔2328民初1412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判决书,判决:一、由被告卢胜敏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黔西南分公司代为清偿款项44587.48元及利息(以未清偿款项为基数,从2019年2月24日起故按照2021年2月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的四倍计算至款项清偿之日止)。二、由被告卢胜敏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黔西南分公司保费3052.57元、律师费1600元。案件受理费991元,由被告卢胜敏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

罗昌学:本院受理张光兵与曾华光、曾亚光、罗昌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黔2328民初411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判决书,判决:由被告罗昌学、曾华光、曾亚光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张光兵履约金100000元。案件受理费4300元,由原告张光兵自行负担2150元,由被告罗昌学、曾亚光共同负担2150元;保全费1520元,原告张光兵自行负担760元,被告罗昌学、曾亚光共同负担760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

贵州华新盛源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贵州华新盛源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贵阳分公司:本院受理义龙新区新桥三份田砖厂与贵州飞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贵州华新盛源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贵州华新盛源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贵阳分公司、贵州盛红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徐海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黔2328民初1674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判决书,判决:一、被告贵州华新盛源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贵州盛红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徐海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义龙新区新桥三份田砖厂支付砖款123009元及利息(以123009元为基数,从2019年7月16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上浮100%计算至2019年8月19日,从2019年8月20日起以未付款项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100%计算至清偿之日止)。二、驳回原告义龙新区新桥三份田砖厂的其余诉论请求。案件受理费4208元,由被告贵州华新盛源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贵州盛红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徐海峰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

李光俊:原告刘贵先诉被告李光俊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黔2731民初258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上诉状副本,上诉至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惠水县人民法院

温兴林、胡光琴:本院受理原告毛根立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冀0826民初305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窄岭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其副本,上诉于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河南省博爱县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博爱县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2月28日10时至2021年12月29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博爱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以下物品:被执行人名下位于博爱县孝敬镇博王路西侧土地。标的物详情请登陆博爱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查看。备注:上述拍品若流拍,本院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第二次拍卖或变卖。了解该拍品的后续拍卖(变卖)时间及详情,请登陆博爱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查看拍卖(变卖)公告。

河南省博爱县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博爱县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2月29日10时至2021年12月30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博爱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以下物品:被执行人名下位于焦作市山阳区焦东南路1161号世豪商业休闲广场的房产。标的物详情请登陆博爱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查看。备注:上述拍品若流拍,本院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第二次拍卖或变卖。了解该拍品的后续拍卖(变卖)时间及详情,请登陆博爱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查看拍卖(变卖)公告。

河南省博爱县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博爱县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2月29日10时至2021年12月30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博爱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以下物品:被执行人名下位于博爱县玉祥路东段58号南关新型社区的的房产。标的物详情请登陆博爱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查看。备注:上述拍品若流拍,本院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第二次拍卖或变卖。了解该拍品的后续拍卖(变卖)时间及详情,请登陆博爱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查看拍卖(变卖)公告。

河南省博爱县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博爱县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2月30日10时至2021年12月31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博爱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拍卖位于博爱县幸福港湾小区5号楼1单元402号房产(房产证号:博房权证清字第201601313-201601314号)。联系人:王法官,联系电话:0391-2656533备注:上述拍品若流拍,本院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第二次拍卖或变卖。了解该拍品的后续拍卖(变卖)时间及详情,请登录博爱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查看拍卖(变卖)公告。

河南省博爱县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博爱县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2月29日10时至2021年12月30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博爱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以下物品:执行人名下位于博爱县环城西路7号的土地及位于博爱县团结路(南段)569号房产。标的物详情请登陆博爱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查看。备注:上述拍品若流拍,本院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第二次拍卖或变卖。了解该拍品的后续拍卖(变卖)时间及详情,请登陆博爱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查看拍卖(变卖)公告。

河南省博爱县人民法拍卖公告

博爱县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2月29日10时至2021年12月30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博爱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以下物品:被执行人名下位于博爱县清化镇街道办事处滨河路(北段)29号中鼎国际广场1号楼5层-21层的房产。标的物详情请登陆博爱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查看。备注:上述拍品若流拍,本院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第二次拍卖或变卖。了解该拍品的后续拍卖(变卖)时间及详情,请登陆博爱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查看拍卖(变卖)公告。

河南省博爱县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博爱县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2月29日10时至2021年12月30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博爱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以下物品:被执行人名下位于郑州市惠济区南阳路177号9号楼5层504号、505号房产。标的物详情请登陆博爱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查看。备注:上述拍品若流拍,本院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第二次拍卖或变卖。了解该拍品的后续拍卖(变卖)时间及详情,请登陆博爱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查看拍卖(变卖)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