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综合总第5145期 >2021-11-16编印

国家网信办:拟建立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
刊发日期:2021-11-16 阅读次数:205 作者:  语音阅读:

   本报讯 11月14日,国家网信办发布关于《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意见稿指出,国家建立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按照数据对国家安全、公共利益或者个人、组织合法权益的影响和重要程度,将数据分为一般数据、重要数据、核心数据,不同级别的数据采取不同的保护措施。国家对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进行重点保护,对核心数据实行严格保护。国家建立健全数据交易管理制度,明确数据交易机构设立、运行标准,规范数据流通交易行为,确保数据依法有序流通。

   意见稿指出,处理个人生物识别、宗教信仰、特定身份、医疗健康、金融账户、行踪轨迹等敏感个人信息应当取得个人单独同意;处理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应当取得其监护人同意。终止服务或者个人注销账号后,数据处理者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删除个人信息或者进行匿名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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