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综合总第5141期 >2021-11-10编印

法院公告栏
刊发日期:2021-11-10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重庆市开州区义和镇仁和村14组68号冯顺祥:本院受理孙培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渝0154民初352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 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法院

重庆市开州区义和镇农兴村7组121号赵丕满:本院受理胡会祥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渝0154民初553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 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法院

重庆市开州区中和镇当阳村5组96号李令:本院受理雷登富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渝0154民初620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 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法院

重庆市开州区中和镇黄鹰村6组54号谢世明:本院受理裴海亚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渝0154民初390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 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法院

刘本学: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分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分公司请求判令:1、你偿还原告为你向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淮河路支行理赔的代偿债款82757.81元;2、你向原告支付未付保费6282.04元;3、你向原告支付违约金46834.96元;4、你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楠杆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裁判。

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

解伟:原告李桂芬诉你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冀0403民初169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王平增、胡连珍:原告邯郸市丛台区佳祥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诉你们为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冀0403民初121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周艳甲:原告郭亮诉你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冀0403民初168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王强、众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高邑支公司: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市分公司诉你们为保险人代为求偿权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冀0403民初2388号民事判决书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王和梅:原告张伯琦诉你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冀0403民初215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马东坡(公民身份号码:371421197004290018)、叶青梅(公民身份号码:372421197203040047):本院受理原告宏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湖南捞刀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川1381民初120号,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阆中市人民法院

郑海明:本院受理程刚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须知、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2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王龙成:本院受理邵如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须知、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2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韩强、韩思语、韩恩宇、陈纪根、王桂兰: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城中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须知、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2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新区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严春华:本院受理原告清江浦区刘华装饰材料经营部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812民初550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唐跃忠(中)、盐城市交通工程处(集团):本院受理原告朱朝龙诉你们及梁步斌、盐城市交通运输局、南京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一案,本院已依法判决。上诉人朱朝龙就(2021)苏0812民初2417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述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王占林:本院受理原告杨明丽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黔2328民初96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黔西南州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

敖银让:本院受理原告付甫珍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黔2328民初378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黔西南州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

付正强、罗顺:本院受理原告杨昌尧诉你与被告贵州建工集团第八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汪熙、杨昌尧、惠水县城投集团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1)黔2731民初21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惠水县人民法院

卢小香:本院受理刘治华与卢小香离婚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黔2328民初1988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这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

李启萍(身份证号码:52232119711021002X):关于赵妤申请执行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中本院多次与你联系,但无法通知你到庭,现通过公告方式向你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冻结、扣划、评估、拍卖)三份。执行通知书内容为责令你履行(2021)黔0112民初1002号民事判决书的偿付义务;(2020)黔0112执662号执行裁定书(冻结、扣划)裁定内容为冻结、扣划你银行存款128328.00元;(2021)黔0112执2536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评估、拍卖李启萍名下位于贵阳市南明区花果园路花果园项目X区6-8栋(8)3单元16层8号房屋(不动产权证号:Y1341710)。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文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法院

阳伟:我院受理原告罗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川1324民初254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仪陇县人民法院马鞍法庭予以领取,逾期未领取即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四川省仪陇县人民法院

东梅:我院受理原告四川仪陇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川1324民初168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仪陇县人民法院马鞍法庭予以领取,逾期未领取即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四川省仪陇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