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辉:本院受理原告曹云静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外出,具体地址不详,依照《中华人民共合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和三十日内,并定于2022年2月9日上午10时在本院平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河南省杞县人民法院
河南省通许县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通许县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1月13日10时至2021年11月14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通许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通许县练城乡世纪阳光城小区西半部最南边第一排自西向东数第一至第五套房产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活动。特此公告。
司晨茜:本院受理原告李兵兵诉你方婚约财产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423民初305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临漳县人民法院
河南省博爱县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博爱县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1月15日10时至2021年11月16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博爱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以下物品:被执行人任春雷名下车牌号为豫HR0723的福特牌汽车。标的物详情请登陆博爱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查看。备注:上述拍品若流拍,本院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第二次拍卖或变卖。了解该拍品的后续拍卖(变卖)时间及详情,请登陆博爱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查看拍卖(变卖)公告。
徐辉:本院受理李振江、吕佳锦诉你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砖店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南省新蔡县人民法院
韩万顺:本院受理原告田野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权利义务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普坪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
周益品:本院受理李刚诉周成才、周益品、周益学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黔2328民初163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
廖红梅:本院受理原告刘涵诉你抚养费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鄂0281民初440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湖北省大冶市人民法院
柯峰:本院受理原告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鄂0281民初416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湖北省大冶市人民法院
孙诚:本院受理原告谢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鄂0281民初525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湖北省大冶市人民法院
贵州鼎兴源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余国莲诉你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因你长期在外,无法与你们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权利义务通知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
何雄鹰:本院受理吴浩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外出无明确通信地址,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2021)川1321民初439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驳回原告吴浩的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该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上诉,上诉于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
李正龙:本院受理原告刘玉茂诉你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二楼9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刘美时:本院受理原告赵建毅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胜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霸州市人民法院
吴全良:本院受理原告赵建毅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胜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霸州市人民法院
宁夏银河新能源有限公司
年产600套风电塔筒设备研发制造基地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网络途径:链接:https://pan.baidu.com/s/1g3LaUvr_0iw_jdFjqFoHeg。提取码:dqtp。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通过邮寄或现场查阅纸质报告。联系电话:18161594995。地址:银川市苏银产业园。环评单位:驰久(宁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8195170669。邮箱:1278324042@qq.com。地址:银川市苏银产业园智慧研发大厦七楼7012-24。(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受项目直接、间接影响以及关注该项目的单位和个人。(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网络途径:链接:https://pan.baidu.com/s/1xa_peBWIzrwI3vCbilaXnA。提取码:wqzp。(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通过邮寄、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和途径将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公式之日起,有效期10个工作日。
宁夏银河新能源有限公司
岳志会(51293019630705174X):本院受理原告四川阆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结果为:被告岳志会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偿还原告四川阆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49,613.92元,利息11,610.32元;并自2021年7月8日起至清偿之日止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月利率计付借款本金49,613.92元的利息。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川1381民初415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柏垭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阆中市人民法院
董开渠:本院受理董金宝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须知、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2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范同良:本院受理董金宝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须知、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2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孙祥云:本院受理胡道杰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须知、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2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王殿春:本院受理原告王寿青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812民初572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朱陵、淮安威新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芮艳诉你们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须知、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2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泰州市奥羽机械设备安装有限公司、谢志伟、江苏安创停车设备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胡浩诉你们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苏0812民初438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债权转让公告
王晓红、王晓萍、赵清玉:石家庄物华典当行有限责任公司现已将与王晓红签订的编号为20191010号《授信合同》项下的债权(包括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等)及该债权项下的保证权益等全部附属权益一并依法转让予杜会明。现本公司依法特此将该转让事实公告通知本债权所涉及的您方借款人及担保人。
债权人:石家庄物华典当行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