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江苏丰县农商银行监事会以顺利完成换届工作为契机,全面提升监事履职能力,有效发挥监督制衡作用,采取四项有效措施推进工作。
一方面,该行优化构成,筑牢根基。针对第二届监事会7名监事均为职工监事和股东监事,未设置外部监事,不符合监管要求问题,经职代会和股东大会选举,第三届监事会9名成员中,职工监事、股东监事和外部监事均为3名,外部监事岗位设置、人员比例均符合“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的规定。监事会下设委员会由3类监事成员构成,并有外部监事担任主任委员,有效促进委员会客观、公正履行工作职责。
其次,完善制度,夯实基础。为进一步促进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该行对监事会各项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梳理、查漏补缺,从建立健全监事会的议事形式、检查方法、工作标准入手,规范提案、风险提示和工作调研等资料文本,为监事会充分履职提供制度保障。通过明确监事分工和职责权限,完善绩效评价办法等方式,加强岗位履职评价,确保全体监事有效履行岗位职责,做到责任明确、权责对等。
同时,该行加强学习,提升能力。通过印发资料、在线学习和现场讨论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全体监事积极学习《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银行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试行)》等新制度、新要求,系统学习监事履职、监事会会议、专业委员会构成与运作,以及战略、内控、风险、财务等监督内容,进一步加深全体监事对监事会工作和银行公司治理的理解与认知,有效提升履职水平。
此外,通过深入调研,进行有效监督。在派员列席董事会、行长办公会、贷审会、财审会等会议,前移日常监督关口的同时,监事会及下设委员会细化各类调研及评估方案,采取走访座谈、听取汇报等方式,分别就战略发展规划、合规银行建设、信贷扩面强基、全面风险防控、企业文化建设等内容开展调研,并对内控体系建设、岗位责任落地、风险分类及呆账核销工作进行评估,相关意见建议经监事会审议后发送至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为经营管理工作提供决策参考,有效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各项职责。
(于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