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再鹏、张玉婵:本院已依法受理原告黎杨宗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因无法向你直接或邮寄送达原告的起诉状副本及本院的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相关诉讼文书,现依法向你送达前述相关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满和举证期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21年1月18日上午9时0分在本院高清第3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缺席审理。特此公告。
贵州省德江县人民法院
德江县阿稳苗木种植专业合作社:本院已依法受理原告德江县宏丰肥料有限公司诉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因无法向你直接或邮寄送达原告的起诉状副本及本院的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相关诉讼文书,现依法向你送达前述相关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满和举证期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22年1月21日下午15时0分在本院高清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缺席审理。贵州省德江县人民法院
胡伟林:本院受理原告高新梅诉被告彭松昌、第三人胡伟林执行异议之诉二案(案号(2021)冀0982民初4730号、(2021)冀0982民初4736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河北省任丘市人民法院
刘修勋:本院受理原告刘传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豫0221民初127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于镇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河南省杞县人民法院
李帮学:本院受理魏中朝与李国祥、李帮学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黔2328民初173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
纪小兵:本院受理原告张靖、姚林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院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七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4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周琳、孙龙:本院受理原告鞍山嘉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海城分公司诉你们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辽0381民初345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辽宁省海城市人民法院
大连鑫宇伟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柯建进诉你建设工程施工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辽0381民初300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辽宁省海城市人民法院
赵朝甫(曾用名赵朝卜)、付开云:本院受理原告刘长会诉你们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辽0381民初410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辽宁省海城市人民法院
龚家远(男,公民身份号码512930195603105074):本院受理原告宋永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外出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川1381民初347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你向原告宋永田偿还借款20万元,从2016年4月1日起,至2020年8月19日止,按照年利率24%计付资金利息;2020年8月20日起至还款之日止的利息,按照年利率15.4%计付,并承担案件受理费4,300元。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书面上诉状正本、副本各一份,上诉于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四川省阆中市人民法院
王可: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陕0102民初304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柯美龙、王凤娇: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陕0102民初304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西安鸿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种奇:本院受理原告王清贤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30(遇节假日顺延)在综合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张孖涛、西安卓立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左雯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30(遇节假日顺延)在综合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周莹莹:本院受理原告姜玥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30(遇节假日顺延)在综合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李振海、黄蓉:本院受理(2021)川2021民初1292号李军诉你们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限被告黄蓉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加工费148484元及逾期利息(以148484元为基数,从2018年9月5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至2019年8月19日;以148484元为基数,从2019年8月20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为基础加计50%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四川省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安岳县人民法院
张波、李飞燕、李擎:本院受理原告熊明(2020)黔2701民初5497号、原告敬佳鑫(2020)黔2701民初5495号、原告蒙素美(2020)黔2701民初5493号、原告靳丽荣(2020)黔2701民初5496号、原告徐潇(2020)黔2701民初5224号、原告黄劭(2020)黔2701民初5233号、原告黄倩(2020)黔2701民初5192号、原告韩高坤(2020)黔2701民初5207号、原告向秀芬(2020)黔2701民初5212号、原告薛琼(2020)黔2701民初5217号、原告韦有莎(2020)黔2701民初5218号、原告项俐俐(2020)黔2701民初5213号、原告石庆玲(2020)黔2701民初5211号、原告梅凡月(2020)黔2701民初5214号、原告刘昊(2020)黔2701民初5220号、原告程果(2020)黔2701民初5210号、原告王映月(2020)黔2701民初5194号、原告谢承宽(2020)黔2701民初5206号、原告黄远姣(2020)黔2701民初5209号、原告谢佳辰(2020)黔2701民初5232号诉被告都匀万达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张波、陈朋、李飞燕、李擎、肖丛瑞服务合同纠纷二十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述二十案《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上述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庆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效力。贵州省都匀市人民法院
刘相文:本院执行的雪川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你质押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冀0722执689号之三执行裁定书。执行裁定书载明:一、刘相文在锡林郭勒盟雪峰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45%的股权归买受人雪川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所有。该股权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买受人雪川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时起转移。二、买受人雪川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可持本裁定书到登记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河北省张北县人民法院
孔天赐:本院受理王乐诉你合伙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鄂1221民初2099号民事判决书,你可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簰洲湾人民法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收到判决书后或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湖北省嘉鱼县人民法院
王定刚:本院受理原告沈刚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黔2328民初128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由被告王定刚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内支付原告沈刚水泥货款7560元及利息(以未清偿货款为基数,从2019年9月1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2019年9月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100%计算至清偿之日止)。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
王建设:本院受理黄亮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砖店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南省新蔡县人民法院
更正:广州市天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于2021年10月13日在消费日报刊登的一则公告中,原“本案定于2021年12月12日上午11时00分在广州市天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石牌东路147号二楼第五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应为“本案定于2021年12月26日上午11时00分在广州市天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石牌东路147号二楼第五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特此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