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1:社会观察总第5126期 >2021-10-20编印

六安金寨县公安局扎实推进“十年禁渔”工作
刊发日期:2021-10-20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本报记者 朱 喜 

□ 袁圣华 殷永庆


为深化推进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全力做好长江流域全面禁捕的执法监管工作。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公安局会同农业综合执法局、交通(海事)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联合行动,多措并举,确保“禁渔”工作扎实推进。

宣传再加强。今年以来,金寨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由原治安二大队与森林公安合并后成立)会同有关乡镇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张贴禁渔通告、发放《一封信》、新媒体宣传等方式,多方位宣传禁渔区、禁渔期、渔业和水域生态资源保护等相关知识。尤其对金寨县“两区”( 即长江河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金寨县大鯢县级自然保护区)的禁渔宣传力度进行再加强,宣讲政策法规,展示打击绩效,同时采取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奖励措施等,积极引导群众检举揭发涉渔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提高群众对禁渔禁捕的知晓率、参与率、认可度,为深入推进“十年禁捕“专项整治工作营造了良好氛围。

管理再严密。一是加强市场监管。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与其他渔业执法部门实地走访辖区内多家水产品经营和渔具销售点,摸排涉渔违法犯罪线索;深入辖区内的餐馆、综合超市等涉渔场所,对“十年禁捕”的规定进行宣传,建立起从水域到农贸市场再到饭店餐桌的闭环式监管体系,引导群众不买、不卖、不食保护区内野生水产品及其加工制品,严厉打击各类非法捕捞行为。

二是加强日常巡逻。今年以来,金寨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经常性联合县农委、海事、乡镇执法队相关单位对县域内湖、河水面,采取白天、晚上相结合的方法,不留死角经常性地开展联合巡查。严查库区非法游钓、夜钓和采用灯光诱捕、深水地笼、三层刺网等方式非法捕捞渔业资源的违法行为。

三是开展集中整治。8月中旬至9月底,森林警察大队配合农业农村局对“两库”(即梅山、响洪甸水库)开展了为期一个多月的联合整治行动。并于10月13日对期间收缴的非法渔具进行集中销毁,共销毁小渔桶51支,渔网364副,鱼竿247根,电捕器18套,饵料493余公斤。

打击再严厉。金寨县公安局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河湖领域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切实做到了强打击、严整治,主动亮剑、重拳出击。特别是针对非法捕捞等影响水域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坚持深挖彻查,快侦快破,全面净化水域环境。金寨县公安局和斑竹园派出所根据情报研判,在9月28日6时许,前往竹根河(斑竹园段)开展巡查,发现有两人正在河岸边收地笼网,巡逻人员迅速出击,当场收缴非法捕鱼网具6套、鱼获物共20余斤。经审讯,嫌疑人漆某甲、漆某乙二人对在禁渔区非法使用禁用渔具捕捞野生水产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长江生态恢复是个长期复杂的过程,“长江十年禁渔”是长江保护的历史性、标志性、示范性工程。金寨县公安局将严格按照“一年好起步、管得住,三年强基础、顶得住,十年练内功、稳得住”的思路,把长期工作阶段化、具体化,久久为功、扎实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