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4:综合总第5124期 >2021-10-18编印

法院公告栏
刊发日期:2021-10-18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周向平:本院受理原告郭伟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完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1)豫1628民初377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和代表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鹿邑县人民法院

朱志勇:本院受理原告杨祥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完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1)豫1628民初373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和代表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鹿邑县人民法院

鲍星星:本院受理原告普国防诉你、王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完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1)豫1628民初371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和代表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鹿邑县人民法院

张斌:本院受理的原告何桂珍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结。因你下落不明,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川1303民初356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龙门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

胡亚州:本院受理原告容武英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豫1623民初246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商水县人民法院

王恒义:本院受理王世顺诉你、周连翔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驼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山东省沂南县人民法院

王贵木:本院受理原告夏冬诉被告王贵木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即(2020)黔0602民初611号案件。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坝黄人民法庭领取该判决书,逾期未领取则视为送达。该判决书主文为:由被告王贵木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夏冬借款本金20000元。案件受理费300元、公告费600元,共计900元,由被告王贵木承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人民法院

余良: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市分公司与被告余良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余良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市分公司支付代偿款21087.32元及违约金(计算方法:以21087.32元为本金,从2018年12月7日起按照年利率24%计算至付清之日止);二、被告余良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市分公司支付保费1824.64元;三、驳回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市分公司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

张腾宇、高珂抒:本院受理彭杰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须知、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2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李卫卫:本院受理刘加龙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须知、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2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贵州共创建设劳务有限公司、贵州共创建设劳务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费清鸿诉你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苏0812民初531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孙小芬:本院受理阮国金、阮小长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豫0223民初2625号、(2021)豫0223民初262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送达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河南省尉氏县人民法院

刘杰凯:本院受理原告孙艳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冀0982民初458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届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任丘市人民法院

景县洁能喷塑厂、杨书文、韩秀爱:本院受理原告河北景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景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景县洁能喷塑厂、杨书文、韩秀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30日内。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景县人民法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请准时到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景县人民法院

何仕发:本院受理原告张相坤、严大秀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黔2328民初330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黔西南州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

何洪武:本院受理原告安龙县利益租车行诉你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黔2328民初88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黔西南州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

王骥:本院受理原告安龙县利益租车行诉你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黔2328民初78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黔西南州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

贺昕:本院受理原告查世刚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黔2328民初35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黔西南州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

李平:本院受理张家成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无法联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鄂2801民初810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崔家坝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湖北省恩施市人民法院

拍  卖  公  告

(2021)豫0183执恢1024号

新密市人民法院定于2021年11月19日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对陈嘉怡所有的位于新密市城区嵩山大道西段北侧怡馨佳苑3号楼1单元26层2603室房产(不动产权证号:豫(2021)新密市不动产权第0009252号)一处依法进行拍卖,有意者请登录http://sf.taobao.com查询拍卖事宜。

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法院

江苏省金湖县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立案受理的金湖合一机械有限公司、金湖县宏宇绣品有限公司、江苏惠威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金湖县捷宇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金湖县金旭工艺服饰有限公司、江苏腾传机械有限公司、金湖县建华粮食种植专业合作社、金湖铭远钢材有限公司、江苏金彩门业有限公司、江苏昊明玻璃有限公司、江苏纯阳铜业有限公司、江苏爵捷机械有限公司、金湖县陈桥镇绿野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江苏圣博传动机械有限公司、金湖县鑫澄金属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因上述公司无产可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本院已裁定宣告破产并终结上述公司破产程序。

宁夏泽恩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5000头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一期建设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一、征求意见稿的网络链接及查阅途径:链接:链接:https://pan.baidu.com/s/1DaIF7AsmTwQ25iUYBPx1DQ,提取码:g9ti。建设单位邮箱:335097611@qq.com、电话:18909535198、地址:吴忠市利通区孙家滩。环评单位:驰久(宁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电话:15709601835 、邮箱:592154714@qq.com、地址:银川市金凤区丰农巷金榜大厦1305。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受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链接:https://pan.baidu.com/s/1Br2YwCd5-_7IBslWF_we-A 提取码:3vst。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和途径将公众意见表反馈给建设单位。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1.10.14~2021.10.27(10个工作日)。

宁夏泽恩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田金廷、马艳华:本院受理原告田金军诉你(2021)内0428民初2774号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自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在本院牛家营子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内蒙古自治区喀喇沁旗人民法院

遗  失  声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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