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4:视点总第5119期 >2021-10-11编印

丰台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成效初显
刊发日期:2021-10-11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2019年,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2020年北京市下发《北京市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等文件,一年多来,丰台区切实加强对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协调、指导、监督和检查,研究确定事中事后监管争议事项,明确监管执法边界,推动事中事后监管责任有效落实,提高监管效能。一创新方式,提升监管效能。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二工作机制高效,运转有序规范。依据法律规章和各委办局“三定”职责,厘清监管责任,完善抽查事项清单,建立运转高效、规范有序的跨部门联合检查机制。三共享检查结果,共建协同监管。对部门联合检查抽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施后续监管,同时积极推动落实联合惩戒制度,构筑“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共治格局。四营造良好氛围,优化营商环境。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宣传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总结工作经验及成效,普及“双随机、一公开”制度的公平性和科学性,提高社会认知度和群众认同感。          (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