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综合总第5118期 >2021-10-08编印

法院公告栏
刊发日期:2021-10-08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任子忠:本院受理原告马成与被告任子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陕0831民初77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苗家坪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陕西省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陕西省子洲县人民法院

任子忠:本院受理原告马成与被告任子忠合伙协议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陕0831民初77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苗家坪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陕西省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陕西省子洲县人民法院

任子忠:本院受理原告马颀栋与被告任子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陕0831民初77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苗家坪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陕西省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陕西省子洲县人民法院

李成东: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市分公司诉你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该案的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0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太平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四川省西充县人民法院

王祝祥:本院受理的原告杨永顺与被告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黔2730民初3490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第三日上午0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高清数字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缺席判决。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孙加其:本院受理贾振仁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须知、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2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张磊: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诉你及江苏登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须知、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2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江苏铸明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江苏铸明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南北热再生环保材料有限公司、王祖明、干雪芳:本院受理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须知、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2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左群方:本院受理原告赵培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812民初382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马如建:本院受理原告曹桂刚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812民初317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王庆海、程辉:本院受理原告王阴玉诉你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豫0221民初197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于镇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杞县人民法院

高化胜:本院受理原告刘燕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依法判决原被告离婚,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上述文件,逾期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楼德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山东省新泰市人民法院

吴芬芳:本院受理的(2021)川1921民初3489号原告王刚与被告吴芬芳“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点在本院铁佛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遇法定假日顺延)。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四川省通江县人民法院

王洋、孙国成:本院受理原告邱永平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楼子店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内蒙古自治区喀喇沁旗人民法院

刘建东、刘好科:本院受理张爱田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冀0982民初120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民事判决书,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任丘市人民法院

刘丽威、李军区:本院受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任丘支行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该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982 民初2450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书,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河北省任丘市人民法院

王永明:本院受理原告神灯好车融资租赁(广州)有限公司诉王永明追偿权纠纷一案,诉讼请求为:1、请求判令被告支付代偿款78265.29元,并代偿之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资金占用利息;2、请求判令原告有权对车牌号为浙BV06T1的车辆申请进行拍卖、变卖,并就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进行优先受偿;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因你去向不明,无法直接送达应诉手续,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并定于2021年12月16日下午14时30分在播州区人民法院尚嵇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法院

尹超、刘爱飞:本院已依法审结原告马源骏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1年9月27日依法作出(2021)黔0626民初163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为:“被告尹超、刘爱飞在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共同归还原告马源骏借款本金人民币28950元。并从2015年5月28日起以2895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1%计算利息至还清借款本金28950元之日止。案件受理费524元,公告费350元,由被告尹超、刘爱飞承担”。因无法向你们直接或邮寄送达该判决书,现向你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贵州省德江县人民法院

赵明超:本院受理原告赵朝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1)豫0223民初241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北楼315室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河南省尉氏县人民法院

王建华:本院受理原告刘彦磊诉你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1)豫0223民初173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北楼315室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河南省尉氏县人民法院

延磊、任丘市东福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河北省任丘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