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3:综合总第5113期 >2021-09-24编印

云南省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医疗保障、药品监督等部门 联合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初见成效
刊发日期:2021-09-24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明明没有必要,却让你做CT、核磁共振检查,本来能开医保报销的药,却让你自费去外边买……如果遇到上述情况不要担心,云南省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医疗保障、药品监督等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治理行动。

对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超出核准诊疗科目范围开展医疗检查、开展禁止临床使用的医疗检查和医疗技术、使用未依法注册或者备案的医疗器械、聘用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医疗检查和医疗技术,以及违规收取医疗检查费用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对专项治理行动中发现存在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的定点医疗机构及相关涉事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重点治理无依据检查、重复检查,组织对医疗机构门(急)诊、住院患者医疗检查情况进行自查和抽查,组织专家对检查必要性、规范性进行论证。对于违反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规定及有关诊疗技术规范等开展的无依据检查、非必要重复检查等行为进行查处,责令整改,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重点治理违反知情同意原则检查,重点治理实施特殊检查未签署知情同意书和未按要求进行公示公开的情形。

“院外购药”违规转嫁费用请举报。“院外购药”违规转嫁费用是指病人住院期间,医院或医生让病人到医院外或者门诊处,购买使用医保目录内可以报销的药品或耗材,将原本医保可以报销的药品或耗材费用转嫁给病人自己承担,加重了病人就医经济负担。

药品耗材超范围使用请举报。病人住院期间,医院在未经病人知情同意的前提下,让病人自费使用超出医保报销范围的药品耗材,或者把非必要使用的药品耗材用于治疗患者,产生的费用以病人名义从医保报销或者让病人自己买单的行为。

虚传诊疗项目和药品耗材请举报。医院将病人住院期间没有使用过的诊疗项目和药品耗材费用上传至医保系统进行结算,达到非法获利目的。虚假上传的诊疗项目和药品耗材费用计入病人住院总费用,最终由医保和病人买单。

自7月以来,云南省已查处不合理检查1569人次、不合理检验695人次,各级医疗机构根据自查出的不合理医疗检查情况,对相关医务人员给予提醒、批评教育等。

医疗保障方面的投诉经查证属实的,依据《云南省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云医保〔2019〕45号),对举报人给予500元到10万元不等的奖励。

   (许晓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