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综合总第5106期 >2021-09-13编印

法院公告栏
刊发日期:2021-09-13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刘文化、邹晓慧:本院受理原告范金库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豫1628民初244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试量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鹿邑县人民法院

何小宇:本院受理原告西安九租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依法缺席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21)陕0102民初549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生效。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安龙县诺曼底娱乐会所、文豪:本院受理原告李益春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长期在外,无法与你们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权利义务通知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

安龙县诺曼底娱乐会所、文豪:本院受理原告陈正明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长期在外,无法与你们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权利义务通知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

文豪:本院受理原告陈安诉你合伙合同纠纷一案,因你长期在外,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权利义务通知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

王小丹:本院受理原告皇甫陆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在本院川汇区人民法院第六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张梦佳: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周口市分公司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在本院川汇区人民法院第六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王永:本院受理原告常云飞与你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1年12月7日上午9时在本院胜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霸州市人民法院

陈俊、曾海霞: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江县支行与被告陈俊、曾海霞、贵州德江云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0)黔0626民初2295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判决书:“一、解除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江县支行与被告陈俊、曾海霞签订的《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二、由被告陈俊、曾海霞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江县支行借款本金209146.09元及利息【利息按合同约定逾期利率标准计算从实际欠付之日计算至还清借款本金止(以系统实际计算为准)】;三、被告贵州德江云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上述借款本金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驳回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江县支行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4437元,由被告陈俊、曾海霞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贵州省德江县人民法院

陈飞、徐文娟: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江县支行与被告陈飞、徐文娟、贵州德江云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0)黔0626民初2298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判决书:“一、解除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江县支行与被告陈飞、徐文娟云海公司于2013年4月9日签订的《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解除时间点为2020年12月23日;二、被告陈飞、徐文娟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江县支行借款本金69001.57元及利息【利息按合同约定逾期利率标准计算从实际欠付之日计算至还清借款本金止(以系统实际计算为准)】;三、贵州德江云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上述借款本金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驳回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江县支行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525元,由被告陈飞、徐文娟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印发生效力。

贵州省德江县人民法院

住重庆市开州区长沙镇桔香村5组87号贺友北(公民身份号码511221198001268210):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开州区支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地址不详,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递达(2021)渝0154民初430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贺友北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开州区支行偿还信用卡欠款本金29938.16元并支付利息3748.62元、违约金4640.35元;二、被告贺友北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开州区支行支付律师代理服务费15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760元,公告费800元,均由被告贺友北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法院

住重庆市开州区岳溪镇沈家村2组54号李贤梅(公民身份号码500234199410285242):本院受理原告张洪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地址不详,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1)渝0154民初202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原告张洪要求与被告李贤梅离婚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40元,减半收取120元,由原告张洪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法院

潜山县耿世明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耿成龙诉被告潜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潜山市税务局、第三人潜山县耿世明商贸有限公司税务登记撤销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皖0825行初20号行政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行政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太湖县人民法院

封百峰、第三人:新泰新希望慧农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保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1.判令被告偿还给原告代其支付的借款本息共计25940元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由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上述文件,逾期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楼德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山东省新泰市人民法院

武晓东:本院受理原告王清竹诉你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七号法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辽宁省海城市人民法院

被告田海霞:原告杨贵与你离婚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黔0626民初68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德江县人民法院

于飞、周芳:本院受理龚俊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须知、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张斌:本院受理原告张亮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812民初242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万士清、汪明明:本院受理原告陈美男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苏0812民初35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淮安市泰宇运业有限公司、朱长国、徐彬彬:本院受理原告匡效锋诉淮安市泰宇运业有限公司、第三人朱长国、徐彬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苏0812民初436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古兴泉:本院受理原告林光丽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812民初261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