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综合总第5106期 >2021-09-13编印

品牌店拒绝“拼改装” 经营更规范
律师提醒:商家提供私自改装或涉嫌多项违法
刊发日期:2021-09-13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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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实习记者 贾淘文


9月8日,北京市交管局发布消息再次提醒市民,自今年11月1日起,市交管局将对过渡期结束后仍上路行驶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依法扣留,同时对驾驶人处以1000元罚款。还将从严查处电动自行车“拼改装”等违法行为,最高罚款1000元。

对此,清华大学交通研究所副所长杨新苗提出,要警惕合规车辆上牌后进行二次改装。

杨新苗表示:“电动车的新国标里面规定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5公里,但是我们相应地把它电机的功率从250瓦提高到400瓦,重量从40公斤增加到了55公斤,那就很有可能让老百姓愿意去改装,因为改装就可以开得更快。这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加强对改装车的监管是非常重要的事情。”

线下门店拒绝“拼改装”

9月8日,记者走访了北京市内多家电动自行车品牌经销店了解到,目前,线下销售门店均不提供“拼改装”服务。

在北京市丰台区蒲黄榆路某电动车品牌店,记者以顾客身份询问销售人员,因上班路程较远,能否帮助提高行驶速度,并加装一块大容量电池。该店的销售人员明确表示:“现在,厂家生产什么配置的车,我们就卖什么车,不允许私自改装。您可以不买,但是我们真不能给您提供改装服务,这也是为了您的安全负责。”

该销售门店的销售人员对记者说,不提供“拼改装”的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第一,是现在执法检查力度很大,如果发现帮助顾客改装车辆,门店将会受到处罚。另一方面,现在实体销售店大部分都转型为独立品牌店的运营模式,店里就卖一个品牌的电动自行车。“我们改一辆车很简单,但是后续出现问题,不仅门店要担责,品牌信誉也会受到影响。这几天,我们代理的品牌厂家,已经多次对门店下达了禁止‘拼改装’的通知。如果就为了卖一辆车,或者挣200块钱的改装费,而被取消品牌销售资质,那就得不偿失了。”该销售人员说。

在朝阳区十里河某品牌电动车的销售门店,销售人员在向记者讲解随车保险细则时,重点对记者说,车辆购买一年之内,享受“车保”服务。但是,如果是因为消费者私自“拼改装”造成的车辆损失,保险公司和品牌方是拒绝理赔的。

商家拒绝提供“拼改装”的服务举措,也得到了消费者的理解,不少消费者表示。“电动车产品越正规,使用者才能获得更多的安全保障。以前,电动自行车混乱无序的状态,就是因为一些人不守规矩,这也让我们这些遵纪守法的骑行者跟着‘背锅’。”

“拼改装”或涉嫌多项违法

近年来,因私自“拼改装”电动自行车引起的火灾事故时有发生。据消防救援局统计,今年以来,全国发生电动车火灾事故6462起。从起火原因看,电气故障和自燃是造成电动车火灾的主要原因,分别占电动车火灾总数的62.1%和23.5%;而过充电、电池单体故障、电气线路短路是导致电动车电气火灾的根本原因。相关案例显示,发生事故的电动车大多数都存在了“拼改装”现象。

记者查询《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看到,条例中对于电动自行车的改装做出了明确的规定:禁止对出厂后的电动自行车实施加装、改装电动机和蓄电池等动力装置,或者更换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机和蓄电池等动力装置;加装、改装车篷、车厢、座位等装置;拆除或者改动限速处理装置;其他影响电动自行车通行安全的拼装、改装行为。对于违反规定从事经营性拼装、改装电动自行车的商家,由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记者了解到,从今年5月,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就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为期6个月的专项治理行动,打击非法改装销售不合格电动车及蓄电池。截至7月,已立案查处各类电动车违法行为45起,查扣非法电动自行车61辆,罚款近50万元。

对此,北京柏舟律师事务所律师宋爽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电动自行车的销售方对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的熟知程度远超消费者。商家在面对消费者提出的改装需求时,应予以明确拒绝并讲明利害关系。如果商家不仅不拒绝消费者的改装要求,反而诱导消费者改装电动自行车,甚至将改装作为特殊的“售后服务”以吸引消费者购买,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为,将合格的电动自行车改装为不合格的电动自行车,已经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如果消费者驾驶该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者该车辆充电时失火,则改装者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所有电动自行车的经营者都应自觉抵制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