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3:论坛总第5105期 >2021-09-10编印

《著作权法》新规护航视听产业
刊发日期:2021-09-10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新《著作权法》颁行以来,广受关注。其中与视听作品相关的新规则,更是引发持续热议。

对他人视听作品加以剪辑、配音、戏仿,究竟是合理使用还是侵权,曾是个疑难问题。该问题在近期的“长短视频之争”中甚为凸显。新法引入权利限制的“三步检验法”,让合理使用判定标准更周全、明确,为解决上述难题提供支持。生产短视频往往要使用不同权利人的众多视听作品,若分别寻求许可,交易成本比较大。新法进一步明确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职能和运营规范,使其能更好地在权利人与使用者之间传递信息、促成交易,有利于消减短视频行业的正版化障碍和侵权诱因,为短视频平台、用户、版权方合作共赢提供更加公平而便利的环境。

不过,仅靠立法不可能完全预见和涵盖纷繁多变的矛盾问题。司法者和执法者在实践中将面临很多新的挑战。例如,在以“视听作品”容纳新型视听内容的同时,如何平衡激励创新的广度和精度,避免过度的“泛作品化”;在人工智能时代,如何界定AI生成视频的性质和归属……这些都是未来可能出现的问题。在落实规范、应对挑战时,法律界应本着“契合现实、前瞻未来,强化权利、促进公益”的精神,将良法转化为善治,为视听产业提供坚实可靠的发展环境,让更多“佳音靓影”没有后顾之忧。 

(黄 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