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综合总第5104期 >2021-09-09编印

法院公告栏
刊发日期:2021-09-09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胡德松: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公司与被告胡德松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黔2730民初170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李旭(公民身份号码511381198204064332):本院受理原告四川阆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并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30日内,并定于期满后2021年12月13日上午10时,在本院河溪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四川省阆中市人民法院

李云安(公民身份号码512930195303034315):本院受理原告四川阆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并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30日内,并定于期满后2021年12月13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河溪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四川省阆中市人民法院

王云学(公民身份号码511381198812254754)、何开莲(公民身份号码512930196212034904):本院受理原告代仕贵诉你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二人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二人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并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30日内,并定于期满后2021年12月10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河溪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四川省阆中市人民法院

朱军(公民身份号码512930197308184311):本院受理原告四川阆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并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30日内,并定于期满后2021年12月13日上午11时,在本院河溪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四川省阆中市人民法院

王坤(公民身份号码512930196801294317):本院受理原告四川阆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并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30日内,并定于期满后2021年12月13日上午10时30分,在本院河溪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四川省阆中市人民法院

赵亮(公民身份号码511381198203124313)、曹丹丹(公民身份号码420923198710113009):本院受理原告四川阆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二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二人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二人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并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30日内,并定于期满后2021年12月13日上午11时30分,在本院河溪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四川省阆中市人民法院

宋仕远(公民身份号码512930195607234316):本院受理原告四川阆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并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30日内,并定于期满后2021年12月13日上午9时,在本院河溪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四川省阆中市人民法院

刘颖、于晶三、王洪霞:本院受理原告北票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辽1381民初3174号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及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1年11月29日9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辽宁省北票市人民法院

邢伟:本院受理原告张俊丽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1081民初197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胜芳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河北省霸州市人民法院

王振峰:本院受理原告齐峰与你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1年12月6日上午9时在本院胜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霸州市人民法院

李鑫(公民身份证号4228021991****4475):本院受理原告姚丫、李娜、李青竹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三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三案的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点(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湖北省利川市人民法院

宋明、吉如木图:本院受理原告开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内0523民初153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内蒙古自治区开鲁县人民法院

玛希巴图、乌仁胡:本院受理原告开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内0523民初151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内蒙古自治区开鲁县人民法院

晁相军、夏如风:本院受理吴家俊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须知、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焦小飞:本院受理浦伟业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须知、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2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姜媛媛:本院受理原告李蓓丽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812民初241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杜福平:本院受理原告淮安众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812民初298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刘林增、刘延平、刘姗姗、刘瑞铭:本院受理原告河南濮阳开州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关支行诉你们(2021)豫0928民初6771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于公告期届满后第3日上午9时在本院十三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河南省濮阳县人民法院

吴天仕、史佳晨、王炎:本院受理原告河南濮阳开州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关支行诉你们(2021)豫0928民初6778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于公告期届满后第3日上午10时30分时在本院十三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河南省濮阳县人民法院

孙永闯、程磊:本院受理原告河南濮阳开州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关支行诉你们与蒋昂昂(2021)豫0928民初6798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于公告期届满后第3日上午09时30分时在本院十三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河南省濮阳县人民法院

王素萍、杨金珂:本院受理原告河南濮阳开州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关支行诉你们与赵涛(2021)豫0928民初6838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于公告期届满后第3日上午10时00分时在本院十三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河南省濮阳县人民法院

谷令锁、刘兰姣:本院受理原告郑州德韬贸易有限公司诉你们(2021)豫0928民初7288号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于公告期届满后第3日上午11时00分时在本院十三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河南省濮阳县人民法院

孔天赐:本院受理原告王乐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之期限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簰洲湾人民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湖北省嘉鱼县人民法院

遗  失  声  明

梅智皓出生证丢失,性别:男,出生日期:2016年5月13日,母亲:李文燕,父亲:梅平,出生证号:P610497587,声明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