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综合总第5099期 >2021-09-02编印

法院公告栏
刊发日期:2021-09-02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贵州中农弘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杨大昌、杨廷高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长期在外,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权利义务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0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

罗明巧:本院受理原告桂朝华与被告朱小彬、罗明巧、雷光亮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川0525民初172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由被告朱小彬、罗明巧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桂朝华借款50000元,并同时支付此款从2013年8月7日起至2020年8月19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的利息和自2020年8月20日起至此款付清时止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的利息(被告朱小彬已支付的11000元依法予以抵扣利息);由被告朱小彬、罗明巧负担本案案件受理费1050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二郎法庭(古蔺县二郎镇)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古蔺县人民法院

甘施明:本院受理原告田晔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2021)黔0625民初361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公告送达之日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一式两份,上诉于贵州省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

贵州省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曾正芬(公民身份号码:511028197005195724)、伍金奎(公民身份号码:511027197109220051):本院受理(2021)川1028民初3039号原告四川隆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二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的诉讼请求:1、判决曾正芬、伍金奎立即归还借款本金296625.02元及截止2021年7月6日的利息8840.26元,2021年1月21日起的利息按合同约定方式方法计算,直至付清为止;2、判决原告有权就拍卖、变卖曾正芬、伍金奎抵押房产的价款优先受偿;3、诉讼费用由曾正芬、伍金奎承担。因你二人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二人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2021年12月7日9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四川省隆昌市人民法院

申丽红:本院受理的原告王伟诉被告申丽红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豫1527民初33号民事判决书,现该判决书判令:一、准予原告王伟与被告申丽红离婚;二、被告申丽红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将购房款40万元返还给原告王伟;三、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限你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淮滨县人民法院

杨满友:本院受理原告王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1、请求被告归还借款100000元及利息;2、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上述文件,逾期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楼德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山东省新泰市人民法院

徐文超:本院受理原告徐保成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一、请依法判令被告偿还欠款27000元,并自起诉之日起至还清欠款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支付利息。二、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上述文件,逾期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楼德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山东省新泰市人民法院

杜善港:本院受理原告杨洪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一、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借款12000元及利息。二、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上述文件,逾期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楼德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山东省新泰市人民法院

刘志伟、刘玉明、刘玉忠、于泽民:本院受理原告阿荣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红花梁子信用社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内0721民初3697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1年11月18日15时30分在本院向阳峪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内蒙古自治区阿荣旗人民法院

杨百权、高立国、杨兴富、姜波:本院受理原告阿荣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红花梁子信用社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内0721民初3695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1年11月18日16时30分在本院向阳峪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内蒙古自治区阿荣旗人民法院

杨兴富、聂凤君、杨兴龙、杨兴玖:本院受理原告阿荣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红花梁子信用社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内0721民初3693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1年11月18日16时00分在本院向阳峪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内蒙古自治区阿荣旗人民法院

刘玉田、刘玉明、姜友军:本院受理原告阿荣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红花梁子信用社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内0721民初3698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1年11月18日14时30分在本院向阳峪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内蒙古自治区阿荣旗人民法院

宫志海、贾雪峰、郑伟:本院受理原告阿荣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红花梁子信用社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内0721民初3701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1年11月18日9时30分在本院向阳峪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内蒙古自治区阿荣旗人民法院

张淑华、宋伟、李达布:本院受理原告阿荣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红花梁子信用社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内0721民初3700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1年11月18日10时30分在本院向阳峪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内蒙古自治区阿荣旗人民法院

郭丽娜、霍宝库、霍志强:本院受理原告阿荣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红花梁子信用社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内0721民初3699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1年11月18日11时30分在本院向阳峪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内蒙古自治区阿荣旗人民法院

拍  卖  公  告

受委托,2021年9月15日15时在本公司拍卖厅拍卖桐乡市崇福镇村综合服务用房3年期租赁权建面约558 m2,起拍价15万元/年。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日前展示。有意者于拍卖日前到本公司办理竞买报名手续,缴纳竞买保证金5万元。咨询电话:0573—82085975

嘉兴市物资拍卖有限公司

拍  卖  公  告

通许县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9月17日10时至2021年9月18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通许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豫D88501号中型栏板货车和豫AJIT86号机动车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活动。特此公告。

河南省通许县人民法院

拍  卖  公  告

博爱县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0月11日10时至2021年10月12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博爱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拍卖位于博爱县清化镇八街新房区(医院对面)后昆巷2号的房产(建筑面积217平方米。详见评估报告)。联系人:王法官,联系电话:0391-2656467备注:上述拍品若流拍,本院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第二次拍卖或变卖。了解该拍品的后续拍卖(变卖)时间及详情,请登录博爱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查看拍卖(变卖)公告。

河南省博爱县人民法院

黄芳:本院受理原告杜成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当事人须知、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沙堆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湖北省通城县人民法院

皮一明:本院受理原告何美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当事人须知、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沙堆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湖北省通城县人民法院

黄霞(曾用名黄卫霞、黄瑕)、吴邦光:本院受理原告黎英娟、杨朝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当事人须知、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沙堆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湖北省通城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