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2:综合总第5094期 >2021-08-26编印

法院公告栏
刊发日期:2021-08-26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刘稣涵:本院受理原告周野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作出的(2021)豫1702民初171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罗显文:本院受理付强强与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1)川1321民初2953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盘龙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

张建刚:本院受理张光桥与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1)川1321民初4441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盘龙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

敬远富:本院受理何光兴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1)川1321民初2951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盘龙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

敬远富:本院受理何兴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1)川1321民初3100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盘龙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

敬远富:本院受理邓召群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1)川1321民初3101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盘龙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

中坤融宇(武汉)建设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徐文玉诉你运输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舒城县人民法院杭埠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安徽省舒城县人民法院

何齐俊:本院受理原告罗守仁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杭埠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舒城县人民法院

马允波:本院受理原告董万顺与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1081民初182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胜芳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霸州市人民法院

晋国印:本院受理原告赵雪华诉被告晋国印、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漯河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豫1623民初3890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商水县人民法院

杨佩强:本院受理原告韦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太华路法庭202室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麻进银:本院受理吴荷花诉你离婚纠纷一案,本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判决主文为“准许原告吴荷花撤诉”。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贵州省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刘建勇、河北联金贸易有限公司、申广辉: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诉你们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0)冀0403民初237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刘建勇、河北联金贸易有限公司、申广辉: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诉你们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0)冀0403民初2373号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15日内向本院递交答辩状。逾期则视为送达,放弃答辩意见。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王培信、马莉、邯郸市远见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宋志杰、王英、刘清秀: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诉你们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0)冀0403民初237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韩晓珊、白志磊、白志霞: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诉你们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0)冀0403民初174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张磊、马雪平、邯郸市天创视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刘志霞: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诉你们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0)冀0403民初178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张敬娥、徐云飞、邯郸市耀福商贸有限公司、徐明海: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诉你们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0)冀0403民初174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连云峰、汤瑞芬、邯郸市邯山区铭铭服装经销部、连现勇: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诉你们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0)冀0403民初205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郭志平、李书霞、邯郸市丛台区立信玻璃制品有限公司、李国: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诉你们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0)冀0403民初205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刘琳琳、李健、邯郸市泽旭物资有限公司、李康、郭利剑、李维柱: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诉你们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0)冀0403民初205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石晓勇、苏静、邯郸市岱虎贸易有限公司、曲海、刘哲: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诉你们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0)冀0403民初177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李飚、邯郸市旭豪物资有限公司、郝志强、袁洪晓: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诉你们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0)冀0403民初205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栗新华、韩俊英、李俊广: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诉你们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0)冀0403民初233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白媛媛、刘昊天、邯郸市索坤贸易有限公司: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诉你们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0)冀0403民初211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遗  失  声  明

王炳涛出生证丢失,性别:男,出生日期:2017年7月4日,母亲:马玉芳,父亲:王小虎,出生证号:R640016821,声明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