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茂森、常伟帅、常振峰:本院受理原告河南濮阳开州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郎中支行诉你们(2021)豫0928民初7286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于公告期届满后第3日上午9时在本院十三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河南省濮阳县人民法院
梁文佩、张美玲、尚园威:本院受理原告河南濮阳开州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郎中支行诉你们(2021)豫0928民初7384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于公告期届满后第3日上午10时在本院十三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河南省濮阳县人民法院
陈建立、刘巧竹、栗广成:本院受理原告河南濮阳开州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留支行诉你们与宋本阳(2021)豫0928民初6644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于公告期届满后第3日上午11时在本院十三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河南省濮阳县人民法院
四川省射洪市洋溪镇双庙村7组吴兴财:本院受理富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诉讼风险告知书、上网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1年11月11日14时在经开区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特此公告。
四川省射洪市人民法院
四川省射洪市洋溪镇古佛寺村1组72号陈浩:本院受理成都拓新包装印务有限公司与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川0922民初99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由你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成都拓新包装印务公司返回已收取的食品包装制作费121,950.59元。自公告送达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经开区法庭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四川省射洪市人民法院
雷鸣(曾用名胡丰,户籍地四川省阆中市状元街34号附214号,公民身份证号为51132119860604117X):本院受理原告陈宏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川1381民初261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雷鸣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原告陈宏人民币120,000元;二、被告雷鸣赔偿原告陈宏人民币3,328.63元;判决主文与被告应负担的诉讼费、鉴定费相互品迭后,被告雷鸣实际应支付原告人民币124,918.63元。案件受理费2,700元,鉴定费2,600元,合计5,300元,由原告承担3,710元,被告承担1,590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保宁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若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阆中市人民法院
乔建军:本院受理原告乔常俊诉你合伙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豫0221民初83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于镇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河南省杞县人民法院
谢瑶:本院受理原告陈帮美与被告谢瑶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川2021民初2238号民事判决书。裁定如下:限被告谢瑶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陈帮美借款本金9550元利息。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收到本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四川省安岳县人民法院
杨庆兵:本院受理原告秦梅与被告杨庆兵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川2021民初2237号民事判决书。裁定如下:驳回原告秦梅要求与被告杨庆兵离婚的诉讼请求。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收到本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四川省安岳县人民法院
黎长发:本院受理(2021)川2021民初2289号黎元银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限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代其偿还的借款本金100000元、案件执行费1400元及资金占用利息(以101400元为基数,从2021年4月27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款项全部付清之日止)。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四川省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安岳县人民法院
被告德江县亿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原告陈启坤与你公司车辆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0)黔0626民初202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德江县人民法院
乔少玉:本院受理的原告贵州太阳谷领衔酒店置业有限公司与被告乔少玉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黔2730民初73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诉讼服务中心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或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唐正:本院受理的(2021)川1303民初3951号原告张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天内。并定于2021年11月11日9:30在本院龙门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
杨灵、张静、杨盛鸣:本院受理的原告明拥军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结。因你们下落不明,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川1303民初166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龙门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
公 告
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8月30日裁定受理淮安友邦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的强制清算一案,并指定江苏拓力律师事务所担任清算组。由于淮安友邦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人员已下落不明,工商注册地址无法找寻到该公司,现公告下列事项:淮安友邦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会计凭证、合同和印章(包括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发票章等印章)所有资料作废。
淮安友邦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管理人
公 告
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8月2日裁定受理淮安信诚皮件有限公司的申请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江苏拓力律师事务所担任淮安信诚皮件有限公司管理人。现公告下列事项:淮安信诚皮件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田承彬应在2021年9月28日前向管理人移交财产、营业执照、会计凭证、合同和印章(包括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发票章等印章)所有资料。同时宣告自公告之日起上述营业执照、印章、凭证等资料作废。
淮安信诚皮件有限公司管理人
公 告
金湖县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9月18日裁定受理江苏航利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江苏拓力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由于江苏航利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人员已下落不明,工商注册地址无法找寻到该公司,现公告下列事项:江苏航利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会计凭证、合同和印章(包括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发票章等印章)所有资料作废。
江苏航利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管理人
公 告
金湖县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7月16日裁定受理金湖鑫泽汽车制动器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江苏拓力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由于金湖鑫泽汽车制动器有限公司人员已下落不明,工商注册地址无法找寻到该公司,现公告下列事项:金湖鑫泽汽车制动器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会计凭证、合同和印章(包括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发票章等印章)所有资料作废。
金湖鑫泽汽车制动器有限公司管理人
四川省珙县巡场镇金河村1组180号的刘玉龙:本院受理原告范方美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1)川1028民初212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四川省隆昌市人民法院
(2021)川1028民初3262号广西上林县西燕镇塘昶村道纯庄3-2号的莫彩凤:本院受理原告向元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和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之后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响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四川省隆昌市人民法院
高龙:本院受理潘磊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9时0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大渡口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安徽省东至县人民法院
李春雨、景县春雨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建军与被告李春雨、景县春雨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1127民初829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向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景县人民法院
程传强:本院受理原告程传会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王桥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民权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