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综合总第5093期 >2021-08-25编印

法院公告栏
刊发日期:2021-08-25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罗洁:本院受理原告齐方诉被告罗洁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黔0113民初436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李丽玲:本院受理王一浩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送达(2021)苏0903民初2335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高新区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瀚源能源(大连)有限公司、江苏海德石化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盐城国投石化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送达(2021)苏0903民初1338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高新区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李伟:本院受理原告张伟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1年11月3日9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鹿邑县人民法院

何泞宏:本院受理杨正龙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1)川1321民初3189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盘龙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

敬远富:本院受理张小军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1)川1321民初1084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盘龙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

姚桂林:本院受理邓艾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1)川1321民初4307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盘龙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

黄禹飞:本院受理原告吴桓祥诉被告黄禹飞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桂0422民初2463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当事人须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一、原告请求法院判决被告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0000元及利息9900元;二、本案诉讼费用全部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本院定于2021年11月8日上午10时,在本院太平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特此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藤县人民法院

何艳林:本院受理的(2021)川1603民初1176号原告白时云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变更审判人员通知书、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2021年11月26日上午9:00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法院

彭信友:本院受理的(2021)川2021民初3572号廖善文与被告彭信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请求:一、调解或判决被告立即偿还原告借款50000元,并自借款之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计算利息至还清欠款为止;二、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于2021年11月19日上午9时30分在安岳县人民法院龙台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特此公告。

四川省安岳县人民法院

唐成辉:本院受理原告金光虎、朱启忠、朱启斌、廖祥国、武绍吉诉被告唐成辉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黔0113民初320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被告唐成辉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朱启忠、金光虎、武绍吉、廖祥国、朱启斌劳务费22000元。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75元,由被告唐成辉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

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马文政:本院受理原告贵州义龙皓宇信息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长期在外,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权利义务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

张雁:本院受理原告包华祥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长期在外,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权利义务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

公翔河、李佰丰、王胜奇、张建场、李永来:本院受理原告阿荣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三岔河信用社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内0721民初238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三岔河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或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内蒙古自治区阿荣旗人民法院

徐朝辉、徐朝阳、路维星:本院受理原告阿荣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三岔河信用社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内0721民初232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三岔河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或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内蒙古自治区阿荣旗人民法院

赵立军、王彦玲、王彦波、高志英:本院受理原告河北任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赵立军、王彦玲、王彦波、高志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505民初4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邢台市任泽区人民法院

胡思婷:本院受理郑海梅诉你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须知、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2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邢浩:本院受理陈进林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须知、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林瑞:本院受理原告王家凤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812民初412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李东、颜洁、贾海春: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苏0812民初218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何浩:本院受理原告郭乐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812民初404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张兰珍:本院受理原告吴恒兵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黔2622民初62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贵州省黄平县人民法院

更正:2021年8月11日贵州省黄平县人民法院在消费日报刊登的送达(2021)黔2622民初249号民事判决书公告中,“龙中九”应为“刘中九”,特此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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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一)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网络途径:https://pan.baidu.com/s/1crdEd7BBtxb7OH_Vzm8rgA(提取码:pi7j)。查阅方式和途径:通过邮寄或现场查阅纸质报告。建设单位联系电话:18809639777。地址:吴忠市利通区孙家滩。环评单位联系电话:15769679494。邮箱:1536021552@qq.com。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金榜铭园写字楼13楼。(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受项目直接、间接影响及关注该项目的单位和个人。(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链接:https://pan.baidu.com/s/10TZ-P0qPduRR69ytqUTDPA(提取码:n56t)。(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通过邮寄、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意见和建议。(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本公示起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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