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2:资讯总第5089期 >2021-08-19编印

法院公告栏
刊发日期:2021-08-19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庞贤华:本院受理的(2021)川0522民初2414号原告韩滔与被告庞贤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因无法与你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庞贤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归还原告韩滔借款本金25000元;二、案件受理费425元,由被告庞贤华承担。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合江县人民法院

张玮:本院受理的(2021)川0522民初2408号原告合江县腾飞物流有限公司与被告张玮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因无法与你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解除原告合江县腾飞物流有限公司与被告张玮于2020年9月24日签订的车辆挂靠经营合同。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合江县人民法院

韩强: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河县支行诉你与骏豪凯星(香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传票、廉政监督卡、司法公开告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香河县人民法院

汪秀勤:本院受理原告何艳霞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1024民初25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河北省香河县人民法院

董佳禹:本院曼理原告张伟与你民问借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黔0522民初53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董佳禹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偿还原告张伟借款本金40000元。案件受理费818元,由被告董佳禹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并附电子光盘),上诉于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贵州省黔西市人民法院

王世俊:本院受理原告陈泽莹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送达(2021)黔0522民初977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按撤诉处理。特此公告。

贵州省黔西市人民法院

陈欢欢:本院受理原告胡义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送达(2021)黔0522民初1283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准予撤诉。特此公告。

贵州省黔西市人民法院

田晓云:本院受理原告刘春男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在外地址不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川1321民初242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

罗江奎:本院已依法受理原告张德军诉你及贵州三星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因无法向你直接或邮寄送达原告的起诉状副本及本院的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相关诉讼文书,现依法向你送达前述相关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和举证期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21年11月23日上午9时0分在本院高清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缺席审理。特此公告。

贵州省德江县人民法院

敖银让:本院受理原告付甫珍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长期在外,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权利义务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

重庆巴云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安龙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安龙县佳禾管业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安龙县法院通过邮寄方式送达诉讼材料、电话联系等方式都无法与你取得联系。故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权利义务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

张亮:本院受理原告祝秀学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2021)冀0434民初1473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魏县人民法院

王志斌:本院受理张亚飞诉你(2021)冀0434民初1688号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和二十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魏县人民法院

白如冰:本院受理魏县众合钢管扣件租赁站诉你(2021)冀0434民初2167号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和二十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魏县人民法院

李恩光:本院受理原告连玉平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2021)冀0434民初642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魏县人民法院

泸州市友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四川利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诉你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定于2020年11月23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16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裁判。特此公告。

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

方新国:本院受理原告李战国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民事调解建议书、廉政监督卡、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惠水县人民法院

四川省隆昌市双凤镇平安街1组肖旭:本院受理的(2021)川1028民初1954号冯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肖旭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冯波借款本金40000元并自2017年2月15日起至2020年8月19日止按年利率24%计付利息,自2020年8月20日起至付清借款时止按年利率15.4%计付利息。依照前述利率计算的利息应扣减被告肖旭已经支付的7600元;二、驳回原告冯波其他诉讼请求。本案受理费800元、公告费600元,由被告肖旭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四川省隆昌市人民法院

李先中:本院受理原告黄菊芹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长期在外,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权利义务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

刘龙、罗国艳:本院受理原告王大国、岳小桥、徐明国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长期在外,无法与你们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权利义务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

安龙县龙广镇纳桃村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王文洪:本院受理原告杨通泽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长期在外,无法与你们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权利义务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

代诗美:本院受理原告韦玉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长期在外,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权利义务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

代诗美:本院受理原告韦顺祥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长期在外,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权利义务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

陈望:本院对原告刘永芳与被告陈望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川2021民初238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四川省安岳县人民法院

高绍兵:本院受理原告徐念逢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21)豫0928民初223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濮阳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