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4:专版总第5083期 >2021-08-11编印

法院公告栏
刊发日期:2021-08-11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王晋:本院受理原告驻马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李伟君、胡五琴:本院受理原告驻马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霍占云:本院受理的原告柴伟克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给你公告送达(2021)冀0505民初49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原告柴伟克诉讼请求)。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113室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河北省邢台市任泽区人民法院

龙中九:本院受理原告雷慧仪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黔2622民初24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贵州省黄平县人民法院

四川省隆昌市响石镇大庙7号的朱其亮: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隆昌市支付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1)川1028民初171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隆昌市人民法院

(2021)川1028民初2573号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柳桥乡大夫村六组70号的江洪:本院受理原告李朝容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和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之后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响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四川省隆昌市人民法院

陈长红、张付山、王洪恩:本院受理原告馆陶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等法律手续。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次日起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馆陶县金融巡回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馆陶县人民法院

唐基伟、马国斐、中艺美宜(香河)实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香河平安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诉你三被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冀1024民初353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河北省香河县人民法院

龙老国:麻老英诉你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2月3日立案,因你外出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1年10月14日15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如你未按时到庭,本院将依法进行缺席审理。特此公告。

贵州省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尹清亮:本院受理的原告邓雪与被告尹清亮、荣成新股权转让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皖0302民初327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原告邓雪的诉讼请求。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法院

贵州万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照军诉贵州万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即(2021)黔0115民初8908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之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人民法院

河北泊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河北梓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诉你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1)冀0432民初1227号民事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九时在广平县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河北省广平县人民法院

唐平:本院受理原告唐兵、赵长秀诉被告严素清、唐琼及你所有权确认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川1381民初361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在本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阆中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四川省阆中市人民法院

陈大明:本院受理李雪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须知、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2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陈凯、淮安市惠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王保生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须知、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2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李曙光:本院受理张小芳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须知、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2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吴长军、常凤英:本院受理鲍海文诉你们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须知、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2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蒋晓芹:本院受理原告陶爱军诉你及赵正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812民初142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朱伟:本院受理原告刘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812民初275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四川省隆昌市黄家镇新凤村九组(原十一组)叶兴茂:本院受理的(2021)川1028民初2834号原告王青玉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原告请求:请求判决与你离婚。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简转普)、廉政监督卡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本案于2021年11月5日9时00分在本院黄家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如逾期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四川省隆昌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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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尉氏县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9月1日10时至2021年9月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尉氏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位于尉氏县西关停车场内车牌号为豫BVU456本田思威牌(cr-v)的小型普通客车一辆。详情请参看尉氏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发布的相关调查资料。网址:http://sf.taobao.com/0378/07。河南省尉氏县人民法院

受理破产案件公告

(2021)苏0831破12号

本院根据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湖支行的申请,裁定受理金湖县鼎盛米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于2021年7月22日指定江苏群汇知缘律师事务所担任金湖县鼎盛米业有限公司管理人。金湖县鼎盛米业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1年9月10日前向金湖县鼎盛米业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万达中心写字楼5-6楼,联系人许士广,联系电话13236465626,邮编223001)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求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国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不得向金湖县鼎盛米业有限公司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本院定于2021年9月17日下午15时在本院第一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指派函,特此公告。

江苏省金湖县人民法院

代成勋:本院执行你与牟秉东借款合同纠纷一案,需对你所有的大梁T梁钢模板18块、柱子钢模板9块、护栏钢模板16米、盖梁钢模板12块、搅合机1台及变压器1台进行价值评估。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在本院执行局306室随机选择评估机构。逾期未参加随机选择评估机构,本院将依法随机(抽签)选择,并由你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特此公告。

湖北省利川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