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国经济已进入消费需求持续增长、消费结构加快升级、消费拉动经济作用不断增强的时期。创新消费维权工作新思路,改革市场监管体制机制,是适应消费升级趋势、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迫切需要。
消费信用环境待优化
当前,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居民消费需求由“从无到有”向“从有到好”迈进。消费者对商品及服务的质量、安全、效能等方面的要求不断提升,逐渐变得更为“自我”,他们会为自身兴趣和享受生活买单。
线上线下消费融合发展,消费新业态、新模式不断产生,消费对国民经济的拉动潜能正全面释放,但这条起伏变化的曲线背后,是一道道“难啃”的消费维权新课题。
现实生活中,围绕信用评价体系建立的一整套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并不健全,受到各方力量制约,其发展程度难以匹配日新月异的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导致侵权、失信现象普遍存在。假冒伪劣、虚假宣传、支付风险、信息泄露、霸王条款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况仍时有发生,预付卡消费等集体性投诉问题屡见不鲜,消费者维权难、企业违法成本低的问题在损害消费者权益的同时,也预支了企业的信用,制约了消费对经济的引擎拉动作用,因此改善消费信用环境已成当务之急。
消费维权工作新思路
市场乱象的成因很复杂,要消除失信现象,必须完善市场监管和执法体制,改革和理顺市场监管体制,整合监管职能,加强监管协同,形成市场监管合力。需要从以下五个方面着手:
一是消除部门间数据孤岛,完善信用评价体系。通过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行业自律,尽快形成公正、科学、公开的信用评价体系,全面覆盖个人、企业生产、销售、售后、消费等流程。消除部门内、部门间的数据共享顾虑,避免形成信息孤岛。通过打破部门壁垒,围绕失信惩戒机制,完善集信用评价、信用惩戒于一身的信用监管体系,不断扩大惩戒力度和范围,发挥信用监管对经营者的激励约束作用,从而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二是健全行业自律机制,提升企业诚信经营意识。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放心消费示范店”创建、送法进企业等工作,动员联合重点行业企业、行业自律组织,建立健全行业自律机制,积极引导形成“重诚信、讲诚信、守诚信”的氛围,从根本上引导企业自觉完善诚信经营行为,虚心接受消费者评价意见,尊重和保护消费者的监督权,用诚实守信打造品牌形象,赢得消费者的信赖和认可。
三是引导消费者依法维权,重塑消费者的消费信心。要轰轰烈烈做宣传,扎扎实实抓落实,不要害怕投诉多、任务重。要借助平台加强宣传,鼓励引导消费者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主动投诉、举报失信经营行为,持续优化维权渠道,推动消费者从害怕维权到主动维权转变,降低维权成本。同时呼吁形成重视、鼓励、保护消费者的安全权、知情权、公平交易权、监督权的社会氛围,让消费者敢监督、愿监督、能监督,重塑消费者消费信心,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
四是搭建“调诉对接”平台,健全维权绿色通道。发挥消协组织商品和服务监督职责作用,推动调查体验、比较试验等评价信息及消费者投诉信息与经营者信用评价机制对接,进一步推进完善经营者首问和赔付先行工作制度,加强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工作衔接,完善“调诉对接”模式,同法院共同搭建“调诉对接”平台,建立消费纠纷“调诉对接”工作室,打通消费维权“最后一公里”。探索开展互联网消费维权工作,围绕消费者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以网络消费、日常消费、农村消费等为重点,健全绿色维权通道和网上维权直通平台,全面对接信用评价体系,完善消费领域信用体系。
五是加强消费维权理论研究,深化重点领域监管。以预付式消费、个人信息保护、惩罚性赔偿公益诉讼为重点,加强消费维权理论研究,探究更好的化解消费矛盾和纠纷的途径。加强对住房装修、健康旅游、网络订餐、教育培训等重点行业企业信用缺失情况的监督,从严格法规标准和强化监管的角度,加快部门间企业失信信息推送,探索建立投诉红黑榜,推动被投诉企业公示制度建立,呼吁完善强化企业信用监管的制度体系。
(李浩然 张哲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