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4:视点总第5077期 >2021-08-03编印

法院公告栏
刊发日期:2021-08-03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付河潇:本院受理原告武利民诉你及任文娟、刘路叶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司法公开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1年10月22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涉县人民法院

马俊君、王红:本院受理原告冯志强、张利华与被告马俊君、王红、第三人北票市寰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采取其他方式、方法向你二人送达,现向你二人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参加诉讼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警示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文书,逾期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公告发布满90日未到本院应诉,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辽宁省北票市人民法院

封代冲:本院受理原告牛恩亮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万元以及借款期间利息,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上述文件,逾期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楼德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山东省新泰市人民法院

徐永美、王荣贵、贵州省安龙县万人洞金矿:本院受理原告李祖杰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权利义务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4时30分(遇节假期顺延)在本院普坪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

任县鑫宇机械厂、张志朝、李爱霞:本院受理原告河北任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冀0505民初29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邢台市任泽区人民法院

任立红、任立华:本院受理原告河北任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冀0505民初5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邢台市任泽区人民法院

朱念宝、朱健林:本院受理原告张思学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内0721民初189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向阳峪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或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内蒙古自治区阿荣旗人民法院

马兴斌:本院受理原告吕云龙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内0721民初189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向阳峪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或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内蒙古自治区阿荣旗人民法院

杨素琼(女,户籍地四川省阆中市白果树街,公民身份号码为512930196711140066。):本院受理原告杨俊康诉被告杨素琼、杨旭及第三人史仕秀遗嘱继承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方拒不提供送达地址,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川1381民初360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位于阆中市保宁镇观音路1号1单元4楼1号住房一套(建筑面积100.08平方米、产权证号为房权证字第200501425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阆国用2005第02589号)由原告杨俊康继承50.04平方米。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保宁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若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阆中市人民法院

杨旭(男,户籍地四川省阆中市河溪街道慈云村,公民身份号码为512930197308094770。):本院受理原告杨俊康诉被告杨素琼、杨旭及第三人史仕秀遗嘱继承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方拒不提供送达地址,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川1381民初360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位于阆中市保宁镇观音路1号1单元4楼1号住房一套(建筑面积100.08平方米、产权证号为房权证字第200501425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阆国用2005第02589号)由原告杨俊康继承50.04平方米。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保宁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若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四川省阆中市人民法院

淮安汤普斯健身管理有限公司、汤才真、戴荣:本院受理赵家友诉你们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须知、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2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淮安汤普斯健身管理有限公司、汤才真、戴荣:本院受理彭婷诉你们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须知、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2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淮安汤普斯健身管理有限公司、汤才真、戴荣:本院受理李国胜诉你们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须知、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2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淮安汤普斯健身管理有限公司、汤才真、戴荣:本院受理于小华诉你们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须知、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2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淮安汤普斯健身管理有限公司、汤才真、戴荣:本院受理潘春花诉你们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须知、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2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淮安汤普斯健身管理有限公司、汤才真、戴荣:本院受理丁宁诉你们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须知、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2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陈富文:本院受理饶爱民与你民间借贷纠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0)川1321民初1660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盘龙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

拍  卖  公  告

通许县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8月19日10时至2021年8月2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通许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通许县经一路东侧丽星路南侧咸平大道北侧不动产及地上附属物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活动。特此公告。

河南省通许县人民法院

道  歉  信

致广大群众:本人张佳齐,女,1982年12月12日出生,满族,中专文化,无业,户籍所在地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住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人民街四段。自2016年起至2019年12月20日期间,本人在进购性保健品后通过摆地摊零售以及通过物流发送下线予以销售非法牟利。经辽宁省药品检验检测院检验,我所销售的性保健品均检出西地那非成分,属于有害食品。经过检察机关的教育与法院的判决,我已深深知道销售有害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不仅破坏了国家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而且侵害了众多不特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此,本人表示深深的歉意,并积极为本人销售有害食品行为承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责任。今后绝不再犯,请广大群众监督!

道  歉  信

致广大群众:本人张钦清,男,1977年11月28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无业,户籍所在地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住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虹桥路。自2018年起至2019年12月20日期间,本人从河南省张某等上线处进购大量性保健品并通过物流发送给辽宁省锦州市马某等下线以及批发给沈阳市吕某予以销售非法牟利。经辽宁省药品检验检测院检测,本人进购并销售的110余种性保健品均检出西地那非成分,属于有害食品。经过检察机关的教育与法院的判决,我已深深知道销售有害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不仅破坏了国家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而且侵害了众多不特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此,本人表示深深的歉意,并积极为本人销售有害食品行为承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责任。今后绝不再犯,请广大群众监督!

道  歉  信

致广大群众:本人吕笛新,女,1980年8月22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个体工商户业主,户籍所在地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住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虹桥路。自2018年起至2019年12月20日期间,本人从河南省张某等上线处进购大量性保健品并通过物流发送给辽宁省锦州市马某等下线以及批发给沈阳市吕某予以销售非法牟利。经辽宁省药品检验检测院检测,本人进购并销售的110余种性保健品均检出西地那非成分,属于有害食品。经过检察机关的教育与法院的判决,我已深深知道销售有害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不仅破坏了国家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而且侵害了众多不特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此,本人表示深深的歉意,并积极为本人销售有害食品行为承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责任。今后绝不再犯,请广大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