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中:本院受理原告董斌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苏0903民初500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高新区法庭(原潘黄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届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韩干凤:本院受理原告王步青诉你、杨汉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苏0903民初501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高新区法庭(原潘黄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届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赵建忠:本院受理原告郭进忠诉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鲁1702民初147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马岭岗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
翟世海、翟留德:本院受理原告曹县鲁邦涂料厂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鲁1702民初275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马岭岗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
陈玉江:本院受理原告冀晓龙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434民初131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准许原告冀晓龙撤诉。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即视为送达。
河北省魏县人民法院
中山宝驰星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中山市宝驰汽车保修检测设备有限公司、邵锦文、石玉明:本院受理盐城尚勤风机有限责任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送达(2021)苏0903民初158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高新区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寇勇:本院受理的原告四川川豹电缆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讼请求为:1、请求判令被告立即支付原告货款29500元并支付违约金,共计47021.36元;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于2021年10月19日上午9:30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届时未到,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特此公告。
四川省渠县人民法院
刘波、刘坤:本院受理的原告涂胜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诉讼请求为:1、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借款人民币70000元整;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于2021年10月19日上午10:30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届时未到,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特此公告。
四川省渠县人民法院
李布和朝老、陈七月:本院受理原告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辽奈曼支行诉王额尔等必力格、刘月琴、李布和朝老、陈七月、贾刚、王丽华、包格日勒图、薛斯日吉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内0525民初101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东明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内蒙古自治区奈曼旗人民法院
刘元:本院受理原告贺永容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21年10月25日上午九时在本院保宁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四川省阆中市人民法院
陈澄:本院受理的(2021)川1303民初2477号原告张丽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天内。并定于2021年10月11日9:30在本院龙门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
赵鹏新、刘然、周晓利、高成、高峰:本院受理原告阿荣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三道沟信用社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内0721民初3114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1年10月8日9时30分在本院向阳峪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内蒙古自治区阿荣旗人民法院
周德龙、周连江、周连海:本院受理原告阿荣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三道沟信用社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内0721民初3118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1年10月8日10时00分在本院向阳峪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内蒙古自治区阿荣旗人民法院
王成、鲍培东、周晓利、高成、高峰:本院受理原告阿荣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三道沟信用社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内0721民初3120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1年10月8日11时00分在本院向阳峪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内蒙古自治区阿荣旗人民法院
张殿武、董臣、张金玉:本院受理原告阿荣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三道沟信用社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内0721民初3122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1年10月8日11时30分在本院向阳峪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内蒙古自治区阿荣旗人民法院
徐树发、马永富、林树柏、谭维国、张立军、吴成铁、赵姣:本院受理原告阿荣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三道沟信用社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内0721民初3106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1年10月8日16时00分在本院向阳峪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内蒙古自治区阿荣旗人民法院
王贵、王玉辉、王玉国、薛志权、王俊成:本院受理原告阿荣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三道沟信用社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内0721民初3103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1年10月8日15时30分在本院向阳峪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内蒙古自治区阿荣旗人民法院
徐树江、王树海、刘振波、许连成、李景涛:本院受理原告阿荣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三道沟信用社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内0721民初3110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1年10月8日15时00分在本院向阳峪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内蒙古自治区阿荣旗人民法院
张金玉、张殿雯、王满林:本院受理原告阿荣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三道沟信用社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内0721民初3112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1年10月8日14时30分在本院向阳峪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内蒙古自治区阿荣旗人民法院
李淑国、张丽:本院受理彭夏移与张丽、李淑国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黔0113民初4938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我院领取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如逾期未领取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沙文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将依法缺席审理。
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翟恒清、李国桥:本院受理兰大富与翟恒清、李国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黔0113民初322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拍 卖 公 告
通许县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8月21日10时至2021年8月2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通许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通许县幸福路中段南侧自建房产自东向西数一至三间房产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活动。特此公告。
河南省通许县人民法院
公 告
淮安市涟水县人民法院于2021年6月30日裁定受理江苏涟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涟水县远大农资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江苏拓力律师事务所担任涟水县远大农资有限公司管理人。现公告下列事项:涟水县远大农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毛文大应在2021年8月27日前向管理人移交财产、会计凭证、合同和印章(包括公章、帐务章、法人章、发票章、邮件收发章、出入库章等印章)所有资料。同时宣告自公告之日起上述印章、凭证等资料作废。
涟水县远大农资有限公司管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