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开州区义和镇中安村4组吴朝山:本院受理吴圣发、郭德江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渝0154民初3262号民事判决书。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法院
郝洪亮:本院受理原告廊坊鑫文木业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1年9月28日在本院胜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霸州市人民法院
张磊:本院受理原告广东中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诉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陕0102民初81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王双宏:本院受理原告张保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陕0102民初14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刘晨:本院受理原告王行诉你委托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陕0102民初49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黎菲、莫福平:本院受理原告许洪敏诉被告黎菲、莫福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外出,地址不详,无法以其它方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桂0422民初280号判决书。本院判决如下:一、被告黎菲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许洪敏借款本金30000元及利息;二、驳回原告许洪敏其他诉讼请求;三、案件受理费775元,公告费560元,合计1335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黎菲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梧州市中级法院。逾期则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藤县人民法院
田茂林:本院受理原告伍群和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黔2328民初51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黔西南州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
李龙飞:本院受理原告六安恒睿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诉你商品房买卖预约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杭埠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舒城县人民法院
本院受理的(2021)川0725民特7号罗春碧、张心文申请张利容死亡一案,经查:张利容,女,生于1987年10月20日,户籍地为四川省梓潼县石台乡新华村一组,于2006年在广东务工时与家人失去联系,今下落不明。2017年7月20日,本院宣告张利容为失踪人。现发出寻人公告,希张利容本人及知道其下落的人及时与本院联系。本公告期为一年,并定于2022年7月29日09:30在梓潼县黎雅法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特此公告。
四川省梓潼县人民法院
卢胜敏: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黔西南分公司诉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因你长期在外,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权利义务通知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
罗昌学:本院受理原告方金清诉你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因你长期在外,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权利义务通知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
重庆市开州区临江镇万安村4组96号附1号潘仲军:本院受理原告潘仲斌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须知、廉政监督卡、简转普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开庭时止。本案定于2021年10月11日16时30分在重庆市开州区临江人民法庭开庭,逾期将依法审理。特此公告。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法院
姜贺:本院已受理原告丁学斌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号(2021)辽0381民初396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辽0381民初39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将依法发生效力。特此公告。
辽宁省海城市人民法院
朱梅:本院受理李青与你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适用程序及审判人员告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下午14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百纳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大方县人民法院
韦康萍:本院受理原告刘琴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长期在外,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权利义务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
毕应连、詹贤碧:本院受理原告张雯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长期在外,无法与你们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权利义务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0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
田茂林:本院受理原告邓明元、安龙县大理石瓷砖店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长期在外,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权利义务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0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
李祥洪:本院受理原告王红林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长期在外,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权利义务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
贺丽:本院受理原告罗寨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长期在外,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权利义务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0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
袁胜芬:本院受理的原告吴毅与被告袁胜芬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案于2021年10月15日9时在安岳县人民法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特此公告。
四川省安岳县人民法院
吴成标:本院受理的原告杨世贤与被告吴成标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案于2021年10月15日10时30分在安岳县人民法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特此公告。
四川省安岳县人民法院
姜凤海:本院受理原告孙爱新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903民初135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高新区法庭(原潘黄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届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谭吉: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龙县支行诉你、蒲天财、尹来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权利义务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4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普坪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
张美江:本院受理原告汪绍娥诉你同居关系析产纠纷一案,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权利义务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4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普坪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