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永钊、漯河交换空间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吴大鹏诉你股东出资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豫1122民初241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临颍县人民法院
韩磊:本院受理原告牛留军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1年7月22日8时30分在柘城县人民法院慈圣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柘城县人民法院
褚银成:本院受理原告李月莉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1年7月27日8时30分在柘城县人民法院慈圣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柘城县人民法院
王子剑、王子凡、王旭阳、王永亮、刘艳超:本院受理原告河南柘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1年6月7日8时30分在柘城县人民法院慈圣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柘城县人民法院
周绍民:本院受理原告胡永强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1年8月9日9时在柘城县人民法院慈圣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柘城县人民法院
周绍民:本院受理原告朱海义与你、冯明利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1年8月9日9时在柘城县人民法院慈圣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柘城县人民法院
安徽中航鑫源建设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安徽恒创环保建材有限公司诉淮厦建设有限公司、安徽中航鑫源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1523民初2718号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5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6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舒城县人民法院
曾明文:本院受理的吴年兵与曾明文、陈登会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1523民初2750号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6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舒城县人民法院
赵洋洋:本院受理原告杨消旭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司法公开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井店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涉县人民法院
杨三旺:本院受理原告杨元宏、张喜堂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二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冀0426民初309号、(2021)冀0426民初31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涉县人民法院
杨瑞芳:本院受理原告张晓科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司法公开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井店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涉县人民法院
高鹏飞:本院受理原告石倩倩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公告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间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九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河北省广平县人民法院
铁山:本院受理原告阿日布其嘎诉铁山、伟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民事裁定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逾期即视为送达。本院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天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额勒顺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内蒙古自治区库伦旗人民法院
韩志伟、李辉、崔凤喜:本院受理原告周口市帝颖商贸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尹子健:本院受理原告姜明起诉你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5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邢台市任泽区人民法院
李国安:本院受理原告周志刚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冀0425民初39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大名县人民法院
闫艳:本院受理原告杨春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依法缺席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21)陕0102民初80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生效。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注 销 公 告
环县神州交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1022MA738L0C1G)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股东会研究决定解散公司,注销工商登记,成立清算组对债权债务进行清算。请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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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一、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网址:链接:https://pan.baidu.com/s/1KTAdMlIXXO1yATZ44H15Kg,提取码:zknb。建设单位:灵武市金属制品厂,13995396999,地址: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环评单位:0955-6556055,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文昌镇蔡桥新村东门。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本次评价范围内受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网址:链接:https://pan.baidu.com/s/1ZjCtWTJgbPKayEw-vyA5cQ,提取码:yi72。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通过邮寄、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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