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新闻总第5022期 >2021-05-17编印

天津等城市试点机动车驾驶证电子化
刊发日期:2021-05-17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日前,公安部在北京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公安部推出“我为群众办实事”公安交管12项便利措施,其中群众最为关注的机动车驾驶证电子化将自今年6月1日起在天津、成都、苏州3个城市试点。

此次改革,聚焦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推出“我为群众办实事”公安交管12项便利措施,包括试点驾驶证电子化等4项简政放权措施,便利老年人办理交管业务等3项定制服务措施,试点交通事故证据材料网上查阅等5项互联网服务措施,进一步提升交管服务便利化。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副局长刘宇鹏介绍,近年来,公安部积极推进电子证照在公安交管领域应用。2020年,全面推行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目前已向3.7亿车主发放了检验标志电子凭证。试点推行机动车驾驶证电子化,是进一步深化拓展电子证照应用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这次12项新措施中广大群众最为关注的内容。

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减证便民,提升在线政务服务水平,公安部决定自2021年6月1日起,在天津、成都、苏州3个城市试点机动车驾驶证电子化,为驾驶人提供在线“亮证”“亮码”服务,更好便利群众办事出行。电子驾驶证具有统一性、实时性、安全性3个特点。

刘宇鹏指出,为确保电子驾驶证的应用效果,3个试点城市发放的电子驾驶证在全国范围内有效。下一步,将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扩大”的原则,在试点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信息系统,健全配套制度,扩大应用场景,下半年再选择部分地方扩大试点,2022年全国全面推广。      (中 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