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开州区三汇口乡大石场340号附409号钱昌武:本院受理原告江治生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经过六十日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21年7月7日09时30分在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法院中和人民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开庭审理。特此公告。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法院
张彦华:本院受理原告王红叶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司法公开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1年7月9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涉县人民法院
唐友春、祝敏:本院已受理原告杨昆诉被告唐友春、四川鸿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第三人祝敏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2021)川1303民初705号案件的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传票、起诉状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1年7月12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阙家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
安龙县千之味调味品厂、刘兴元:本院受理胡旋与安龙县千之味调味品厂、刘兴元合伙协议纠纷一案,案号为(2020)黔2328民初3714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
何正伟:本院受理原告吴先龙诉被告何正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并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2021年7月20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四川省阆中市人民法院
黄伟(身份证号码511381198709135271):本院受理(2021)川1381民初2348号原告阆中瑞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于2021年7月28日上午10时00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四川省阆中市人民法院
李果(身份证号码511381198510045658):本院受理(2021)川1381民初2347号原告阆中瑞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于2021年7月28日上午9时40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四川省阆中市人民法院
席敏(身份证号码511381199108065655):本院受理(2021)川1381民初2346号原告阆中瑞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于2021年7月28日上午9时20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四川省阆中市人民法院
颜国:本院受理原告唐贤伟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川2021民初18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限被告颜国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唐贤伟劳务费200000元及资金占用利息(以200000元为基数,从2021年1月6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付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唐贤伟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四川省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安岳县人民法院
张奎:本院受理的原告毛宁诉张奎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豫1527民初2849号民事判决书,现该判决书判令:不准原告毛宁与被告张奎离婚。限你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淮滨县人民法院
刘彬、夏永梅:本院受理原告刘太峰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鹿邑县人民法院试量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鹿邑县人民法院
董建如:本院受理潘正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须知、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2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王明阳:本院受理原告张卫和诉你及王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苏0812民初521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清江浦区欧陆春秋家具经营部、朱超:本院受理原告刘华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苏0812民初776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杨毅:本院受理张磊诉朱大兵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审理过程中,张磊申请追加你为第三人。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须知、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拍 卖 公 告
河南省博爱县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5月7日10时至2021年5月8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博爱县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位于焦作瑞塞尔盘式制动器有限公司厂房内的制动器缸体产品和半成品(具体财产以河南中泰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中泰司鉴字[2021]第005号资产评估报告登记为准)联系人:王法官、联系电话:17603917589备注:上述拍品若流拍,本院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第二次拍卖或变卖。了解该拍品的后续拍卖(变卖)时间及详情,请登录博爱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查看拍卖(变卖)公告。
河南省博爱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