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3:热点总第5005期 >2021-04-19编印

唐山全市全面收缴非法烟花爆竹
刊发日期:2021-04-19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唐山市公安局近日发布关于收缴非法烟花爆竹产品的通告称,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要求,结合该市实际,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收缴非法烟花爆竹产品。

    通告所称非法烟花爆竹产品,系指未经许可,私自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的烟花爆竹产品、原材料、半成品。

    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涉烟花爆竹产品违法犯罪行为,对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产品的,始终保持高压严管态势。

    公安派出所负责本辖区企事业单位、个人存放非法烟花爆竹产品的收缴工作,督促相关单位和个人主动上缴非法烟花爆竹产品。

    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有权劝阻、制止和举报非法制贩、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举报电话:110(公安)、12350(应急)。举报内容经查证属实的,按照公安部门相关规定对举报人予以奖励。

    公安机关依法查获单位或个人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产品,造成国家、集体、他人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构成犯罪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予以行政处罚。对主动上缴非法烟花爆竹产品且未造成不良后果的不予处罚,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燕赵都市报)